优秀!这名本科生发了一篇CSSCI,还是独作(8)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由兜底条款的适用状况可见,在缺乏限制性规定的一般化适用之背景下,书证提出命令制度泛化适用在实践中逐渐得以体现,泛化适用的危险性亦浮出水面。以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期间书证提出命令制度的适用状况为例,对涉及特定利益书证的泛化适用,既包括依前四项列举情形之规定而提出书证,例如内部销售记录,既可以作为账簿、记账原始凭证,同时可能涉及企业内部商业秘密;又包括依兜底条款而提出书证,例如股东会决议, 是前四项未规定而藉由兜底条款提出之企业经营过程性书证,同时可能涉及企业的运营秘密。无论是依据明确列举之情形还是兜底条款之规定而提出,上述书证均可能涉及到特定利益,这些书证在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大多可以被作为除外事由或拒绝提出的正当理由而免予提出。但是目前在我国新《民事证据规定》中,这些书证均尚未被排除在书证提出命令制度的适用范围之外,在司法实践中也确实存在适用上述书证的真实案例,足见我国书证提出命令泛化适用的现实危险性。
如今一般化趋向下的书证提出命令制度泛化适用迹象已经在司法实践中逐渐显现,泛化适用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特定利益的减损亦有迹可循。书证提出命令泛化适用的危险性主要表现为发现真实的诉讼追求与特定利益损害的冲突。为使书证提出命令得以妥善适用,必须考虑泛化适用下业已存在的和有存在可能性的特定利益冲突并寻求价值平衡路径。
书证提出命令与特定利益保障:
价值碰撞与衡量
书证提出命令旨在实现武器平等与发现案件实质真实,泛化适用却蕴含着制度效用与特定利益冲突的危险性。新《民事证据规定》第47条第2款的不公开质证规则透露出书证提出命令泛化适用的制度弊端。不公开质证规则着眼于将提出书证带来的后果限制于法院和当事人内部,在一定程度上确能缓解泛化适用的利益侵损。不过不公开质证规则终究无法切实有效消解泛化适用带来的不当利益损害,贸然地泛化适用书证提出命令所引致的危险性依旧存在,法律需要对由此产生的利益冲突进行妥善的价值衡量并作出理性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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