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波事件与“大房教”式女权:为何还有女性以“正室”为尊?(2)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大房”
古代婚姻家庭制度的残留物
虽然一夫一妻制已经施行多年,“正室”“大房”的提法依然普遍存在。话语即权力,“大房”话语背后的权力分配,与酝酿该词的中国古代婚姻家庭制度有无法割裂的关系。

吴秀波事件与“大房教”式女权:为何还有女性以“正室”为尊?


《中国婚姻史》
作者: 汪玢玲
版本: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年1月
据汪玢玲《中国婚姻史》考证,中国母系社会时代主要的婚姻形式为“杂婚”和“血缘婚”。“杂婚”是最原始的婚姻形式,即无视血缘关系随意发生性关系;“血缘婚”指同辈兄弟姐妹之间可以结婚,隔代之间不可,在“血缘婚”制度下,男男女女都过着“多夫多妻”的生活。

吴秀波事件与“大房教”式女权:为何还有女性以“正室”为尊?


两种婚姻形式都可以从神话传说中找到踪迹,“感天受孕”体现杂婚制度;伏羲女娲兄妹结合,体现血缘婚制度。上图为伏羲女娲图,蛇尾象征交媾。女娲手执用于研究天象历法的“规”,一种说法称早期历法设立与女性经期有关;伏羲手执用于丈量土地的“尺”。
母系社会逐渐向父系社会过渡时期,出现了一妻多夫、一夫多妻的婚姻形态,即“多偶制”。此时普遍存在兄弟共妻、姐妹共夫的情况。慢慢地人们发现氏族内长期通婚,生下的后代不够健康,所以男子需要到其他氏族获得妻子,获得的方式为“抢”或者“买”。这样得到的妻子,通常只有一位,故出现了一夫一妻的“对偶制”。“对偶制”的一夫一妻,全然无当代婚姻的半分平等。女子是父母的财产,被“买走”或者“抢走”之后,是丈夫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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