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哲思享|李承贵:心即理的奥义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摘要 /Abstract/
”心即理"是王阳明对主体与善体关系的深刻觉悟,这种觉悟一方面表现为将"心""理"的复杂关系以结构形态多向度地加以呈现,另一方面表现为对具有善性的主体(心)之力量的全面开发,认为只有"心"才能真正疏通"心""理"的关系而实现"心即理"。在"心纯乎理"的过程中,"心"通过各种工夫清除私欲的遮蔽,重新与"理"融为一体。因此,"心即理"的过程,本质上是人超越自我回归本我的过程。但这种超越与回归的实现,全靠"心"的主宰和运行。此即"心即理"的奥义。
主题词:
王阳明;心学;心即理;儒学;
关于王阳明“心即理”命题,学界已有许多智慧的讨论,笔者也深受启发。但以往的讨论似乎未能完全揭示“心即理”的本来意蕴,从而不仅影响对“心即理”自身的认识和判断,也影响对“心即理”在阳明心学体系中地位的认识和判断。因而笔者不揣谫陋,勉力对“心即理”再作一番思考,希望能够推进对 “心即理”的认识。
“心即理”的构造模式
“心即理”实际上是由万善之源、自善自信、善恶标准、圣凡尺度、归礼于心、实有其事等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这种归纳与判断无疑是发前人之未发,但显然太过粗略,不能全面地、真实地、深刻地呈现“心即理”结构的严密性、复杂性,故需继续做深入的探讨。根据本人对相关文献的阅读和分析,“心即理”的结构或许应该是如下形式。
其一,由“心即理”所要解决的问题看。王阳明提出“心即理”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阳明说:“当时之弊,固已有外求之者,故子贡致疑于多学而识,而以博施济众为仁。夫子告之以一贯,而教以能近取譬,盖使之求诸其心也。迨于孟氏之时,墨氏之言仁至于摩顶放踵,而告子之徒又有‘仁内义外’之说,心学大坏。孟子辟义外之说,而曰:‘仁,人心也。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又曰:‘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弗思耳矣。’盖王道息而伯术行,功利之徒外假天理之近似以济其私,而以欺于人,曰:天理固如是。不知既无其心矣,而尚何有所谓天理者乎?自是而后,析心与理而为二,而精一之学亡。”在阳明看来,孟子之前圣人之学是“精一之学”,而“精一之学”的标志是“理在心中”,如“仁义礼智我固有之”。可是,墨家以“摩顶放踵”为仁,告子鼓吹“仁内义外”,都是视“理”在“心”外,从而导致“精一之学”消亡。
因而要回到“仁义礼智我固有之”,必须言“心即理”。但孟子“恻隐之心为仁(理)”,“心”“理”是直接同一的。阳明则认为,由于私欲的影响,“心”必然表现为“人心”,且人心“不当理”。虽然阳明回到了“仁义礼智在心中”,但并非孟子“恻隐之心即仁”,因而阳明并非简单地认为“心就是仁”,因为“人心不能算是仁”,阳明说:“‘无私心’即是‘当理’。未‘当理’,便是私心。”阳明之所以对“心”做出这样的区分,在于人们将“理”滥用,许“不当理”的行为“当理”,而由“心”判断人的行为是否“当理”,就不会将“不当理”的行为许为“当理”,因为如果行为出于“私心”,无论其成就多么宏伟,都是“不当理”。因此,王阳明虽然继承了孟子“仁义礼智非由外铄于我”之观念,即“理在心中”,但阳明的“心”只有“当理”时才是“仁义礼智”。因为,既然判断事功是否“当理”,需要回到“心”,也就是考察事功者的动机,动机纯乎“理”,则非霸业,如果出于私心,则是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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