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逸:作古诗词曲弃格律少用典,乃当代古诗词曲创作的必然趋势(11)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我作诗文时,对曹丕《典论·论文》中的一句灵警之言感受很深,其云:“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至。”当然,不仅文是这样,诗、词、曲无一不是这样。文章除了“气”字之外,我们经常还把“神气”二字连用,我们理解,诗文中“神气”是二者合为一体的东西,只是二者略有偏重。“神”偏重于字、句、文义的意义凸显,而“气”则偏重于文意句意的整体条达与通彻中的风韵凸显。神更多的是字义语义的问题,而气则多地是偏向语音语态的问题。在本文中我们暂且不讨论“神”的问题,这里我们姑就“气”这问题多说几句。行文中应分大自然之气与人体之气。二者本来是相接的,但大自然之气更偏向于作者对大自然观察后,通过身心接通笔头,对大自然顺适与承抚的自由神魂作灵妙之流露,你的笔头是你的心对大自然融为一体的代言,这时你笔下的人体之气与大自然之气基本同一。
唐诗中许多心魂逐天声的写景之诗都属此类。人体之气是指作者纯对自己心中意向流动的放任与表白,而这种意向是你当下自生自造的,大多是一种你自己心中的宣泄与逃逸,很多时候是对大自然之气的某种改造与代换。李白许多醉魄振雄侠、英声疏广意的诗,与白居易《琵琶行》就是这种类型。能把大自然之气与人体之气发挥到顶峰的人,那应都是有至性之人。无至性之人,精神中哀乐开合狭小;有至性之人,由于其精神中有上下宇宙之大开大合,虽哀乐伤身,但却可以感人动心。无至性之人虽似可以中庸入道,但入道机甚浅,因为他只能入那无变化无时空之浅道。只有至性之人在变化的道机中能神动斗牛,气役鬼神,负气掀四海!不仅可以入道机极深,亦可操己心为道,己心与道合为一体,或变道而用之。道本来是一种世界的运行极则与精神的最高走向。操己心为道者,必然打破某一区段的轨则而使心跳入另一级别的区段,心灵这种打破与这种区段的跃迁,就是文化形式的准备与潜在创造,它是心灵“道”变中的一种动态模式。
那么,我们诗文句式中的自然语音与自然平仄,是关系到文句与通篇之气的,若为诗律(人择低级原理)而打破,诗律在大多情况下,往往损害了文句中自然之气与人体条顺之气,这太不合算了!故古人为了洗濯尘凡,充分表现这“二气”,把这“二气”之表现力推向极致,古人写诗时便大多取用李白似古风或屈赋的形式,方能大开胸臆。
(8)顾炎武在《音学五书·序》中说:“至宋周颙、梁沈约,而四声之谱作。”诗讲究声律与平仄,从沈约以来,到唐代始精严的律诗(王夫之《姜斋诗话》云:“近体梁陈已有,至杜审言始叶于度。”)都应如后来的词曲一样,主要是为了音乐——配乐谱曲,为能上口而唱的原因,而绝非是为了现代一般人所认为的朗诵或阅读中的读诵铿锵。律诗中的“律”字,就是指此诗入音乐之意,而绝不是指阅读中“声调有规律”之诗。唐王昌龄《诗格》谓:“作诗之体,意是格,声是律。”可证我们之说。“律”是一种古代用来校正乐音标准的管状仪器,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阶,从底音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叫律,成偶数的六个管叫吕,统称十二律。《礼记·月令》“律中大蔟”,蔡邕章句:“律,截竹为管谓之律。”《史记·律书》“壹禀于六律”,司马贞《索隐》:“古律用竹,又用玉,汉末以铜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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