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逸:作古诗词曲弃格律少用典,乃当代古诗词曲创作的必然趋势(16)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人想要做杜,断无抄袭杜字句而能为杜者,即如僧学得经文谒言,即可为佛耶?……法本——法无法,法尚应舍,何况非法,非法非非法。如此知,如此见,如此信解,不生法相,一切诗文之妙,与求作佛者境界最相似。
曾有人谓我:“君诗不合古诗。”我曰:“我亦不曾作诗,亦不知古法,即使知之亦不用。”呜呼!古是个甚?若如此言,杜老(杜甫)是头一个不知法《三百篇》底。
傅山《霜红龛集》卷三《偶借法字翻杜句答补岩》诗:“风有方圆否?水因搏击高。偏才遇乱世,喷口成波涛。”这些都是傅山对“古法”,尤其是格律的不满。胡适在其名作《文学改良刍议》中,也革命性地提出了“诗当废律”的主张,并说即不能废,亦当视为文学末技。胡先生一生都坚持自己的看法。胡到台湾后,梁实秋约他到师范大学讲演“中国文化的演变”,梁氏在其《胡适之先生论诗》一文中记下了这次讲演情况:
谈起律诗时,他(胡适)的口气加重了,他一再的咬牙切齿的斥律诗为下流,使得一部分听众为之愕然。我(梁氏)事后曾替胡先生解释,此“下流”非“下流无耻”之“下流”,乃是“文学末技”之意。
李白与傅山、胡适等都表现出对“格律”的不满,但充分的理由却没能为我们展示出来,且傅山还多以格律来作诗,他打不破时代的羁绊。我想,我们在本文中所提出的十几个充足理由(后面还有三条),应是为李、傅、胡及历史上对格律大为不满的诸位先贤,补足了他们所主张却未能有理论阐述的缺陷,尤其充足了当今不能再以格律来作(填)诗词曲的理由。
我常想,《诗经》与杜甫的律诗虽各擅胜场,但二者的最大区别,《诗经》尤其是十五国风,偏偏不仅精彩得如秋菊堪餐,春兰可佩,并都是随口唱出的,体气清嘉,如极浦长风,故国烟水,最能委顺自然。杜甫律诗虽也名章俊语,但却是堆金叠玉中语语严毅险涩,巧谲艳弄中的役天心劳人神,许多句子都是“格律的语言粉碎机”中巧拼顽斗出来的,所以杜甫才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法!实际上这句话中有一个杜先生没有说出的语义背景,即在“格律的语言粉碎机”即平仄中——语言不惊人死不休。语言惊人难,平仄中的语言惊人就更难!那么我们可以说,《诗经》的语言是鲜活的语言,而杜氏律诗的语言,却是工部先生穷尽了最大努力,向活的方向摆弄的书面“非活语言”。我曾四次反复通读《杜工部集》,那些句子,说实在的,我也深深为杜诗的风雅萧清所感动,也为他的推敲感动,最令人感动的是他推敲诗推敲得是我们难以想象的苦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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