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们必须杀掉一点东西才能活下去”——从《杀死一只知更鸟》到《守望之心》(6)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这些用于理解人的身份和视角的通俗比喻初看起来差不多,但它们之间的区别,是少年和成人对世界的理解的区别。试穿别人的鞋子是孩子也能做到的,它是一种没有后果的练习,就像芬奇家的孩子和他们的朋友迪尔在后院里享受的角色扮演游戏一样。然而钻进别人的皮肤里是完全是另一回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阿迪克斯的两个比喻是为了强调同情某人和拥有他或她的价值观、梦想、历史和经验之间的区别。一个简单的事实是,我们无法钻进别人的皮肤,认为我们可以这样做是自以为是和居高临下的。正因如此,阿迪克斯从来没有实践过他自己的建议,而他的孩子们也根本不能理解“钻进皮肤”的含义。
青少年在初高中时读到《知更鸟》传递的感人信息,容易使人产生一种错觉,即每个人都和自己一样——比如,芬奇的孩子们喜欢提到“像我们和街坊邻居这样的普通人”。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身份,需要时刻审视自己对他人的态度和信念。
有一天,阿迪克斯对杰姆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这是因为,知更鸟什么坏事也不做,只是为人们尽情地唱歌。这也是书名的由来。但我们记得,知更鸟模仿其他鸟的叫声;它们不唱自己的歌。当我们假定认同他人很容易,其实就是在假定其他人会像知更鸟一样,唱我们的歌,放弃他们自己独特的声音,为了让我们得到享受。
而恰恰是在我们认为已经理解了别人的观点的时候,必须提醒自己,我们并不在别人的皮肤里。别人的生活经验是我们从来不能感知的。如果觉得自己在这方面做得好,那其实是傲慢。必须弄清理解他人和将我们的观点强加给他们之间的区别,这才是阅读这部美国文学杰作最应该获得的教训。
你相信希望不过是幻觉吗?
阿迪克斯的这些道德不足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在多年以后被昭示。完成于1957年的《守望之心》2015年被发掘出版,就像从一个时间胶囊中取出的文学作品。
书名来自于《以赛亚书》21:6,“主对我如此说:‘你去设立守望者,让他报告他所看见的。’”这句话暗指琼·露易丝·芬奇(“斯库特”)将父亲视为梅科姆镇的道德指南针(“守望者”),并带有一个幻灭的主题,因为她发现了家乡社区的偏执程度。《守望之心》处理了20世纪50年代南方酝酿的种族紧张局势,并深入探讨了父亲和女儿之间的复杂关系。
故事很单薄。琼·露易丝·芬奇,时年二十六岁,住在纽约,坐火车回到梅科姆,探望她生病的七十二岁的父亲。当时有许多事情正处于变化的边缘。南方知道它正陷入种族融合力量的包围之中,并怀疑自己已经输了,但还没有被迫接受这一失败;作者哈珀·李则在艰难开始她从一个南方小镇人到大城市作家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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