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力:逆全球化下中美贸易战与国际经济法的走向(10)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因此,在GATT/WTO时代,发动贸易战不是国家的天然权力,而要冒着违反国际法的风险。特别是在WTO规则下,包括发动贸易战在内的贸易领域大量规制权限通过各成员方向WTO提交《乌拉圭回合最终文件》批准书、《关税减让表》、《服务贸易承诺表》的方式已经移交给了WTO。WTO规则及其争端解决机制实际上禁止在没有WTO及其争端解决机构授权下单方面对其他成员采取贸易措施,除了授权报复之外不得单方面对他国实行报复。这就是说,WTO规则是基本上禁止贸易战的。
事实上,自从WTO成立后一直到2017年,WTO成员之间并没有爆发真正的贸易战。美国曾经有过通过“301条款”调查发动贸易战的冲动,但最后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由美国政府作出了承诺,不会实行与WTO争端解决机构结论不符的措施。美国的做法也给了其他国家某种示范:连美国都无意减损WTO的权威,那其他国家也自然就尊重WTO的权威了。也就是说,WTO代表了超越各成员方个体的集体利益,个体利益应该服从这样的集体利益。而特朗普执政后美国提出的“美国优先”、“美国第一”,并为此不惜采取单边措施,主动发动贸易战,就是否定WTO的基础多边主义,并把美国法凌驾于WTO规则之上。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举动。
WTO成立后的20余年里,没有一个国家向WTO的多边主义发起挑战,因为WTO规则本身主要是在美国主导下制定。美国虽然和WTO之间也有些纠葛,但自身也尽力在维护这些规则。其他成员方即使觉得WTO规则或某项措施不符合自己的利益,也没有胆量和能力直接向WTO的多边规则挑战。虽然这几年美国的世界第一贸易大国的地位已经被中国取代,而且欧盟作为一个整体,其贸易量更是大大高于美国,但由于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逆差国,这十几年货物贸易逆差一直保持在七八千亿美元的高水平上,2018年甚至达到了8913亿美元,即使算上服务贸易,贸易总逆差也有6210亿美元。贸易逆差虽然表示一个国家的国际收支状况不好,但恰恰也是一个国家可以对其他国家发动贸易战的有利条件。美国一个国家集中了全世界贸易逆差的很大一部分,比贸易逆差额第二多的国家英国多几倍。
所以,一旦美国决意要发动贸易战,拒绝承认经济全球化下的各国共同利益,并将本国利益凌驾于其上,那就具有全球意义,会形成对全球性的贸易自由化的急刹车,并扭转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
贸易战为WTO规则所代表的多边规则所不容,就只能从国内法里寻找依据。美国的国内法依据就是美国的《1974年贸易法》“301条款”与《1962年贸易扩展法》的“232条款”。“301条款”规定美国贸易代表可以外国对美国的出口实行不公正贸易措施为名,单方面对外国法律、政策或做法进行调查,磋商,并单方面决定是否采取提高关税、限制进口、停止执行有关协定等报复措施。虽然WTO与之前的GATT都实行多边规则,反对单方面报复,但GATT规则的弱法性质使其根本无法阻止“301条款”的单方面调查和报复措施的实行,因而在WTO成立之前“301条款”成为美国对其他国家的贸易实行打击和报复的常用手段,其中日本成为美国“301条款”的主要打击对象。“301条款”还进一步发展为“特殊301条款”、“超级301条款”,扩展到知识产权领域,成为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