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不会死,而会更强大(6)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与其他人权相比,隐私权的边界允许妥协和灵活。出于这种弹性控制,我——作为一个个体——有权查看含有我的信息的数据库的内容。此外,未经我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这些信息进行任何使用,除非在非常情况下。在我下载一个应用程序到我的手机上或开始使用免费软件之前,我保留是否同意使用条款(termsofuse)的特权,这类产品类别的经济模式依赖于我的个人数据的商业化。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隐私理解为控制的限度。反映在使用条款中,诸多条款要求我同意他人利用和处理个人数据,确保我能够获得有关我自己的数据,并规定我可以要求删除、修正数据或转移数据到不同的公司。
然而这种取向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它不切实际。一个应用程序、在线服务或一个网站不会让用户使用他们的服务或访问他们的内容,直到人们接受使用条款为止,所以大多数人都不得不接受。在一个数据被以多种方式和目的处理的世界里,根本不可能谈及对侵犯隐私的知情同意,其中一些侵犯在授予同意时是无法预见的。此外,每一个研究行为心理学的学者都会告诉你,没有人会阅读使用条款,即使它们的措辞很简洁或以大字显示——当然,这两种情况在互联网公司那里几乎都不存在。
仅仅看到这一点还不够,还有众所周知的“隐私悖论”(privacy paradox)心理现象,它指的是用户所持的隐私观(“我非常关心我的隐私”)与他们的实际行为(“免费的东西?太棒了!你需要什么信息?”)之间的差异。大多数人都会说他们关心自己的个人信息在网上被分享,然而,真正采取必要行动来保护隐私的人的比例要小得多。原因也很简单,用户愿意牺牲一些隐私来换取互联网连接带来的便利。抛出一个免费的东西,或者给消费者10%的折扣,以换取数据,那么消费者想不分享自己的信息就变得更加困难。诱惑的部分压倒了监控的部分。
隐私即控制的概念的缺点是,我们对个人数据的控制几乎是虚构。现实生活中,商业实体在没有获得真正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大量的私人信息。这些信息被用于各种用途,其中一些是有价值的,而另一些则对社会构成严重威胁。
因此,首要的一条是,我们需要了解隐私作为控制的局限性。显然,提升我们的数字素养是有益的,学会如何处理隐私被侵犯的情况;然而根本性的解决方案是以更明确的立法开始——定义个人信息的合理合法使用,并强制要求公司获得相关个人的真正同意。
在关于隐私的讨论中,我们常常倾向于主要处理在信息被收集后,如何控制其传输或管理的问题,这涉及到数据匿名化、安全和加密等问题。但其实我们目前更应该做的是,追问商业公司或公共部门为何需要如此执着地收集我们的个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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