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己主义”真的能利己吗?(3)
2023-06-18 来源:飞速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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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因果的视角看“利己主义”
《阿毗达摩俱舍论》通过十二缘起向我们展示了众生在轮回中如何流转的机制,其中包括了前世的烦恼和业——无明和行;由此产生了今世的果,进而产生今世的烦恼和业——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和有;再由今世的业感得后世的果——生和老死。此三际因果循环往复,便形成了流转不息的轮回。
那么,为什么“利己主义”会引致痛苦呢?
轮回的根源,即十二缘起中的第一支无明,包括真实义愚和业果愚。首先,若有对无我的真谛不了知的真实义愚,则会以我执引发以自我为中心的“利己主义”;又因为业果愚而不解因果,不明取舍,在“利己主义”心态下,唯求自利而不惜损人利益,造下种种恶业,所造的业即对应行支。由业感得今世的果,识、名色、六处、触形成后产生苦乐舍三受。随之,十二缘起中的重要角色 ——“爱”出场了。爱包括不离爱和乖离爱,分别与贪和嗔两种烦恼相应。对乐的对境产生贪爱,对苦的对境产生乖离爱,进而取受或弃离对境,即取支。由爱、取的烦恼而造业,即产生有支。
具体而言,在“利己主义”的支配下,我们会将能利益自己的对境,比如亲友等执为我所或者自方,进而产生贪心;而将不利于自己的对境执为怨敌,产生嗔心;对于不亲不怨的对境,则产生痴心。此贪嗔痴即是佛教中所说的“三毒”,在《阿毗达摩俱舍论》中亦安立为“三根本”。因为根据《阿毗达摩俱舍论》中的道理,所有不善业道的加行均由此“三根本”产生,如云:“加行三根本所生,贪等彼后即生故。”比如,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而杀生;因为贪欲心而盗窃财物或邪淫等;因为嗔恨心而说粗恶语,挑拨离间等;以痴心所生,有些外道视杀父母为报父母恩德,或者婆罗门认为自己是梵天的儿子,而天下的财物均为梵天所有,因此认为自己盗窃也只是在享用父亲的财物,属于正当的行为等。
由上述可知,在唯求自利的动机下,很容易造十不善业。若造下恶业,则必定在三界轮回中流转,进而感受各种各样的痛苦,如《定解宝灯论》云:“若未灭除恶业风,岂能断除恶轮回?若未断除恶轮回,岂能灭尽恶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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