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让中国认识世界,也让世界了解中国丨译者荐书《20世纪私法学大师》(5)
2023-06-28 来源:飞速影视
汉斯·凯尔森〔Hans Kelsen,1881—1973〕,奥地利法理学和国家法学者,纯粹法理论的创始人,先后在维也纳大学、科隆大学、日内瓦大学、布拉格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担任国家法教授。
另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德国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极为辉煌,尤其是在20世纪20年的“黄金时代”,在各个领域都产生了璀璨的明星。在这样的光环效应之下,其他的国家也对德国法产生极大的兴趣。民国时期及新中国成立后的我国法学的一批显赫人物,一般都有留德学习法学的经历,传播了德国法学的制度体系和学术话语,其中包括王宠惠、史尚宽、吴经熊、芮沐、王泽鉴及王晓晔等。
王宠惠(1881—1958),曾任德国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德国民法典首个英译本的译者。
德国法的辉煌,还可能与德国哲学、宗教、历史甚至是民族特性有一定的关系。首先,康德哲学和黑格尔哲学对德国20世纪初的私法产生深刻的影响,甚至引发派别之争(新康德主义法学与新黑格尔主义法学之争)。其次,德国天主教和新教的教义和原则,在德国私法中也有明显的痕迹,包括意思自治原则和自担责任原则在基督教中都可以找到源头。再者,罗马法在历史上曾是德国的法,罗马法中的制度还存在于德国法中。现代的德国大学,一般都有罗马法和法律史的研究所,这体现了德国法的历史品性。
德意志民族或者以德语为母语的人群,善于思辨,思维严谨,自19世纪以来,产生了影响全球的法学大师。受学说汇纂学派(亦称潘德克顿学派)的影响,他们多数偏向于习惯私法教义学的风格。犹太裔的德国人,不仅继承传统的罗马法,还具有开阔的视野,以恩斯特·拉贝尔为首,开创出比较法学风尚,对后来的欧盟法和国际私法的发展,起到奠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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