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让中国认识世界,也让世界了解中国丨译者荐书《20世纪私法学大师》(7)
2023-06-28 来源:飞速影视
弗朗茨·柏默〔Franz Bhm,1895—1977〕,德国法学家,秩序法学的重要创始人,现代经济法的鼻祖。
柏默最大的贡献是作为法学家与经济学家瓦尔特·欧肯(Walter Eucken,1891—1950)一同在第三帝国时期创立弗莱堡学派,推崇秩序自由主义和社会市场经济,走出不同于英美的自由主义的公共政策路线。弗莱堡学派核心的两大理念是“秩序”和“自由”。自由是为了释放出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秩序是国家创设的“框架条件”,主要是通过诸如宪法的规则(即“经济宪法”),给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由此,经济秩序和竞争秩序的核心意义得以体现。这也是经济宪法和竞争法的关键意义所在(柏默也因此被誉为德国“反垄断法之父”)。相较于英语世界主流的福利经济学和芝加哥法律经济学,柏默和欧肯创立的弗里堡学派法律经济学因为小语种德语的传播范围受限及二战后英语成为世界的学术语言,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被低估了,甚至是忽略了。
恩斯特-约阿希姆·麦斯特麦克(Ernst-Joachim Mestmcker,1926)作为柏默的嫡传弟子,发扬光大弗莱堡学派的传统,精通康德哲学,成为经济法的“康德”,在经济宪法、秩序经济学、反垄断法、欧盟竞争法及能源法领域做出开创性的研究。
恩斯特-约阿希姆·麦斯特麦克〔Ernst-Joachim Mestmcker,1926〕,德国经济法的一代宗师,曾任马克斯普朗克外国与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和德国垄断委员会主席,培养了众多优秀学者,包括我国反垄断法的奠基人王晓晔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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