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让中国认识世界,也让世界了解中国丨译者荐书《20世纪私法学大师》(9)
2023-06-28 来源:飞速影视
德国法在德语区的影响力最大,德国的私法学大师相较于奥地利的和瑞士的在量上也具有压倒性的多数。另外,还有些20世纪德国的私法大师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收入到该书中,包括:利益法学派的奠基人菲利普·黑克(Philipp Heck,1858—1943)、“民法教学大师”马丁·沃尔夫(Martin Wolff,1872—1953)、海因里希·莱曼(Heinrich Lehmann,1876—1963)、马克斯·莱因斯坦(Max Rheinstein,1899—1977)、伯恩·魏德士(Bernd Rüthers,1930)、海因·克茨(Hein Ktz,1935)以及莱因哈德·齐默曼(Reinhard Zimmermann,1952)。他们没有被收录到本书,主要是因为要么是这些学者没有在世的门生,要么是因为在世的学者不愿意将其展现在本书中。
例如,在我国耳熟能详的《比较法总论》的联合作者海因·克茨不愿意将其收录到本书。
该书展示的奥地利民法学者有三位,即上文提到的拉贝尔以及弗朗茨·比德林斯基和彼得·多拉特。瑞士的民法学界,可惜的是,仅有巴塞尔大学的荣退教授恩斯特·克莱默收录本书中。而克莱默的国籍是奥地利,也可以将其归于奥地利学者。瑞士民法学界的年轻一代的门生可能是对“大师传记”之类的作品不感兴趣,不愿意花费时间撰写这类的文章。事实上,20世纪的瑞士民法学也是大师辈出。例如,瑞士“民法典之父”欧根·胡贝尔(Eugen Huber,1849—1923),“侵权法教父”卡尔·奥夫庭格尔及方法论大家阿图尔 迈尔-哈尧茨(Arthur Meier-Hayoz,1922—2003)。
卡尔·奥夫庭格尔〔Karl Oftinger,1909—1977〕,生前系苏黎世大学民法学教授,其两卷本的《瑞士侵权法》在瑞士是侵权法领域最有影响力的权威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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