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超评《古人之夜》|那些熟悉又陌生的夜晚(5)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恐惧的黑暗与创造之源
人类从诞生开始,就围绕白天与夜晚逐渐形成了文明与野蛮、秩序与混乱、喧闹与安静的二元对照结构。光明的消失总会引起恐惧,黑夜被赋予了很多象征意义:死亡、地狱、危险、邪恶、孤独、绝望、苦难和噩梦等。古典时期的玛雅人将夜晚视为不祥之时,在黑暗的遮蔽下,冥界(Underworld)诸神便会活跃起来。黑暗是人类行邪恶之事的掩体。巫术、抢劫、通奸、偷窃等事,都在黑暗的遮蔽下发生。绍纳人有句谚语:“所有恶行都是在黑暗的掩护下进行的。”(428页)夜间也是夜行动物们的天堂,蝙蝠、猫头鹰、美洲豹、土狼、蟾蜍、夜鹭、萤火虫、蛇等开始在夜间出没,围绕它们也形成了许多神话与传说。北美原住民认为,猫头鹰是不幸的使者,蛇是在阴间与阳间穿梭的生物。
黑夜给人的不安感,有一部分是由睡眠带来的,在玛雅人的观念中,当人入睡之后,其伴灵(companion spirit,或称共存体co-essence),就会脱离肉体四处游荡。黑夜的幽暗神秘让人联想到死亡,卡图卢斯(Catullus)在《歌集》(Poem)中写道:“一旦短暂的光亮沉落下去,就只有永恒的暗夜陷入长眠。”
但夜晚的黑暗是循环的、规则的,人类对之进行了长久的适应。尽管无法消除,但还是缓解了一些恐惧感。人类在长期进化中形成了昼夜节律(circadian rhythms),在生物与文化两个方面都适应了光照量的变化所引起的环境、身体和精神的变化。在生物方面,人到了夜晚,体温、尿量、血压等都会下降,新陈代谢减慢,褪黑激素(melatonin)和生长激素增加。昼夜节律主要就是由褪黑素将外界光信号的变化转化为生物内在的规律性的时间节律,形成生物钟。在文化适应方面,人创造了舒适与稳固的场所让睡眠时感到安全。在夜晚闭上眼睛睡觉,人会进入到“双倍致盲”(double blindness)状态,安心睡眠的前提是人要在心理和物质上创造出安全的环境,人在这一时刻是最为恐惧和脆弱的。“入睡这一过程不是自然而然发生的,而是需要一种决定、一种默许,甚至一种力量的。
”([法]皮埃尔·巴谢著,苑宁译:《入眠之力:文学中的睡眠》,三联书店,2021年,12页)同时,人类“还创造了与夜晚相关的神话来解释太阳的消失、星星的存在,以及真实或想象中的生物会不会伤人。许多仪式集中在暮色中举行,把希望寄托在新一天的日出之上”(第5页)。这些仪式为人类带来了夜晚中的安全感。昼夜节律不仅是生物和文化意义上的,同时也是精神意义上的。昼夜节律是人类长期进化的结果,是人类对自然的适应,尤其是对白天和黑夜转换的适应。人类基因中有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是由昼夜节律控制的,昼夜节律的破坏,会引起许多疾病,如抑郁症、失眠、心血管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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