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第二卷;本质论,第一篇,本质作为自身内反映,第三章3

2023-04-30 来源:飞速影视

《逻辑学》第二卷;本质论,第一篇,本质作为自身内反映,第三章3


根据,A绝对的根据,2、形式和质料


大家都说本质论特别难懂,我觉得有两个原因,首先是黑格尔的表述方式,他没有从第三者的角度去陈述本质,而是从本质自身去陈述本质,这么做的原因不仅仅是要排除第三者把自己的观点带入到本质中去,更重要的是他认为第三者说出来的永远都只是同语反复,深入不到本质层面。所以,我们只能跟着黑格尔的视角一步步去摸索,这个摸索的过程才是关于本质的具体内容,而如果我们从第三者的视角只能得出关于本质是什么的一句空话。当我们走到最后一步时,本质的整个运动过程就完整的呈现在我们的意识中,我们才算是真正懂了什么是本质。否则我们就只能重复着本质是这个,本质是那个,而不能完全的弄懂本质。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我们从小接触事物的方式,我们上学受教育的方式,已经将我们的思维驯化,将外在于我们的东西看成是绝对的真理,例如知觉带给我们的东西,自然科学教导给我们的东西,伦理道德规定的东西,我们认为这些东西是最根本的东西,其实这些东西都是存在者层面的东西,都不是本质。
也可以用佛教中的话来说,这些东西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所以,黑格尔的《逻辑学》的主角就是大写的“我”,称之为自我,而关于自我的认知,就是自我意识,也就是这部书的主要内容。所以《逻辑学》就是《精神现象学》的上部分,讲述的是自我意识到理性的过程,个体的自我是如何与普遍的自我同一的?那么关于个体自我的认知就是《存在论》,黑格尔称之为“客观逻辑”,而关于普遍自我的认知就是《概念论》,黑格尔称之为“主观逻辑”,很显然,黑格尔这么区分就将“自我”定义为普遍的我,我们是在普遍的我中来认识个体的我,才能明白个体存在的意义。所以,《存在论》是片面的自我认知,而《概念论》中的主观性部分也是片面的自我认知,而将两者结合起来的关键就是《本质论》中的自我认知。在本质论中自我认知将会从关于个体的自我认知走向关于普遍的自我认知,也就是本质在自身内反映走向现象以及现象之间的普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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