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代导演:在市场与权力之间,获救还是屈服?(4)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当然,不管基于什么因素,在1990年代,第六代的确面临着“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局面,他们的电影在国外获奖而在国内无法上映,甚至面临处分。王小帅曾回忆,他的《冬春的日子》自筹资金拍摄完成后曾拿去电影局,本以为是替国家省钱应受表扬,却被告知这是一个“错误”。事实上,中国独立电影的先驱者对大的环境一开始是缺乏认识的。
1994年发生的“七君子事件”应该被视为一个历史性的重要事件。1994年3月12日刚刚完成《北京杂种》的张元与其他六位导演,因携带未经有关部门通过的作品参加鹿特丹电影节举办的“中国电影专题展”一事被国家处罚,这是有关部门对于独立电影第一次集体性的重大处罚
( 1994年,广电下文《关于不得支持、协助张元等人拍摄影视片及后期加工的通知》,田壮壮、张元、王小帅、吴文光、何建军、宁岱、王光利七名导演受到处罚)
。
贾樟柯《小武》海报
1999 年,贾樟柯也因将《小武》带到多个国际电影节并获奖而受到一万元的罚款处罚,并写检查称自己“严重地干扰了我国正常的对外文化交流”。2001年,王小帅因在未经广电总局通过的情况下将《自行车》
(即《十七岁单车》)
送往第 51 届柏林电影节参赛而受到处罚,广电总局决定“停止王小帅在中国电影集团体制参与一切创作、制作活动,中影集团所属各制片公司、洗印厂、制作基地公司,一律不得受理王小帅及与他相关的影视创作、制片、洗印业务。”这些事件的出现是一批“独立电影”被称为“地下电影”的原因之一。
在中国,国家电影体制限制独立电影的制作和放映,个人想要拍摄电影必须要经过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备案,而在没有经过审批,或审批不通过的情况下私自拍摄和放映电影都属于违规行为,所以这类没有获得审批的电影在 1990 年代普遍被称为“地下电影”,这一名词在中国沿用了很长一段时间,甚至官方和主流媒体也用其描述当年的“独立电影”,但它受到了西方学者毕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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