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9)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5.4.8.医疗器械贮存作业区内不得存放与贮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5.5.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时,其自营医疗器械应当与受托的医疗器械分开存放。
5.6.根据库房条件、外部环境、医疗器械有效期要求等对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内容包括:
5.6.1.检查并改善贮存与作业流程;
5.6.2.检查并改善贮存条件、防护措施、卫生环境;
5.6.3.随时观察库房温湿度进行监测记录;
5.6.4.对库存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有效期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5.6.5.对冷库温度自动报警装置进行检查、保养。
5.7.对库存医疗器械有效期进行跟踪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预警,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禁止销售,放置在不合格品区,然后按规定进行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
5.8.对库存医疗器械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MD-YLQXZD-007医疗器械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规范医疗器械出库复核管理工作,确保本企业销售的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流出,制定本制度。
2.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范围:医疗器械发货、复核工作适用本制度。
4.责任:医疗器械仓库保管人员对本制度负责。
5.内容:
5.1.医疗器械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手续方可发出。
5.2.医疗器械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果“先产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5.3.仓储部按照销售订单通知保管员发货,保管员按发货单发货完毕后,在发货单上签字,将医疗器械交复核员复核,复核员必须按发货清单逐品种、逐批号对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等。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