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哲思享|李承贵:心即理的奥义(9)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才过便非心之本体,必须调停适中始得。就如父母之丧,人子岂不欲一哭便死,方快于心?然却曰‘毁不灭性’,非圣人强制之也,天理本体自有分限,不可过也。人但要识得心体,自然增减分毫不得。”王阳明显然不是认为陆澄不应该忧心儿子,而是以“天理”安慰他。阳明认为,父爱子是天然情感,儿子病危自然心痛欲绝,但即便是父爱子这种天然之情,也是有分寸的,也是有度的,这就是“天理”,所谓“毁不灭性”。如果没有分寸,过度悲伤,甚至伤害自己的身体,就是私意。但人们通常将此视为“天理”而一味地忧苦悲伤,却不知道这已是“有所忧患,不得其正”。阳明认为,人们遭遇喜、怒、哀、惧、爱、恶、欲“七情”时亦常常是如此,过者为多,不及者鲜少,但一旦过头便不是心之本体,因而必须调至适中方可。
王阳明说:“喜、怒、哀、惧、爱、恶、欲,谓之七情。七者俱是人心合有的,但要认得良知明白……七情顺其自然之流行,皆是良知之用,不可分别善恶,但不可有所着;七情有着,俱谓之欲,俱为良知之蔽;然才有着时,良知亦自会觉,觉即蔽去,复其体矣!此处能勘得破,方是简易透彻功夫。” “七情”发自“心”而为“心”之表现,所以说是“人心合有的”。但良知是心之本体,“七情”是良知之用,作为良知表现的“七情”,本无善恶,但不可执着;一旦执着,便是私欲,“七情”便成了良知之蔽。不过,良知是体,良知能跟踪“七情”的动向,监督“七情”并使之适中,直至回到本体。由此看,由于“七情”是“心”之所发,良知则是心之本体,“七情”是用,所以“良知”“七情”盖由“心”统帅。换言之,调节“七情”者只能由生“七情”者来负责,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生“七情”者是“心”,因而只能由“心”调整“七情”,良知作为“心”之明觉精察代表“心”具体执行监督、调整的任务,便可使“七情”适中,继续顺天理(良知)流行,亦即回到心之本体。
所以,“七情”在根本上还是由“心”安排。阳明说:“若良知之发,更无私意障碍。即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知致则意诚。” “七情”本自“心”生,故无善恶,但若执着,便是私欲,便有恶,有了恶,便不合天理;而“天理”是“心之善体”,“良知”是此“善体”的灵觉,阳明说:“夫心之本体,即天理也。天理之昭明灵觉,所谓良知也。”即“良知”就是洞察并引导“七情”的道德理性,使“七情”适中而合乎天理,从而“心即理”。因此,由调适“心即理”中诸般德目、诸种性情的关系看,“心”必须是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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