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遗属起诉《见字如面》案一审判决全文(5)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涉案节目在腾讯视频APP及网页端(https://v.qq.com/)进行了信息网络传播,播出时片尾署名的联合出品人为三被告,并标注“本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归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独家所有”。涉案节目的播放量为1959万次。
本院另查明,www.qq.com网站ICP备案的主办单位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三、其他事实
实力电传公司(甲方)与黑龙江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协议书》,约定自《见字如面第二季》起,双方以北京亦世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运营《见字如面》各季。项目每一季的整体制作运营成本按人民币4000万元计算,其中乙方需承担人民币3000万元,剩余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或向第三方筹集。甲方作为制作方负责本项目的全部制作工作。项目产生的收益在扣除直接成本费用后,应先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甲方拥有本项目的节目著作权及模式权,并拥有此项目的制作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项目公司拥有节目及与节目相关内容的著作权等全部知识产权。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书》签字盖章页盖有实力电传公司与黑龙江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公章,但无授权代表签字且签署日期为空。
《见字如面》节目制作期间,节目制作方就节目中使用的多封书信征得了相关书信著作权人的许可,许可使用费大致在人民币1000元至人民币3000元左右,亦有部分书信是免费许可使用。此外,《见字如面第一季》制作期间,节目制作方亦曾邮件联系处理三毛作品在大陆出版事宜的案外人赵丽苗,意图获得荷西写给三毛父母及三毛写给王洛宾两封书信的使用许可。后赵丽苗告知节目制作方三毛家人希望换掉三毛写给王洛宾的书信。此后,赵丽苗邮件询问节目制作方授权事宜的进展,未获答复。
2018年8月31日,陈田心、陈圣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陈杰就在大陆地区有关三原告共同享有的其父母著作财产权维权之一切事宜代为聘请律师,代为签署起诉状等。2019年4月20日,陈杰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王韵、付丽君作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2019年7月2日,陈杰签署了本案起诉状。
上述事实,有《皇冠》杂志,(2019)京公协台核字第2911号、第1540号、第2915号、第2907号、第2909号、第2914号公证书,(2018)京长安内经证字第49368号及(2019)京长安内经证字第18730号公证书,《协议书》以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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