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鼎新|为韦伯辩护:比较的逻辑和中国历史的模式(11)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在解释中国历史的模式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做一下界定。在韦伯论著的基础上,我在这里列出七个中国独有的历史特征:第一,早在秦朝于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之前,中国就由一个择优录用的官僚阶层在治理,这一政治体系比欧洲相似的发展要早两千多年;第二,世界其他地方的帝国,一旦崩溃就永远崩溃了,而中国是唯一的一个地方,尽管有王朝更迭、兴起衰落,但一个相似的帝国体系从公元前221年秦帝国建立一直维持到1911年辛亥革命;第三,在各主要文明中,中国的国家传统最为强大,最具有家长性;第四,与古代世界的其他地方经常出现的军事指挥官攫取政治大权的情况不同,军官在中华帝国并不具有政治上的重要地位,除了内战期间,军队一般都在文官的掌握之下;第五,其他世界性帝国多靠军事扩张来开疆扩土,而中华帝国多数时候是通过作为征服者的游牧民族的自我汉化,来向北实现领土和影响力的扩展的;
第六,中华帝国是世界主要文明中唯一一个特例,超越性的宗教没有对政治发生重要的影响,同时国家又对多种形式的宗教信仰持极大的宽容态度;第七,跟前现代的西方不同,中华帝国的商人阶层几乎对政治不发生影响,即便在中国城市化和商业化达到顶峰的时候也是如此。换句话说,工业资本主义在这样的环境中难以发展起来。
同样地,上述对历史模式的总结也都可以用一种解构策略来批评。例如,如果我们想要否定中国军事力量在政治中只具从属地位的论断,仅需要指出中华帝国历史上的军阀割据和武装叛乱(比如220—589年魏晋南北朝的分裂时代,再比如晚唐)就可以“解构”了。七个历史模式都可被如此“解构”,对此前文已做过一些讨论。正如我已说过的,这种解构策略有时候很重要,可以有助于加深对于历史复杂性的理解,进而产生出非常有趣的研究议题。不过,以上七个历史模式,是我们将中国与其他文明(尤其是欧洲)之间作比较后建构起来的。不用说,中华帝国的武将也会发动叛乱,甚至建立割据政府。不过,与罗马帝国相比较,中国的军事力量对于政治不十分重要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Finer,1997,ch.6)。简言之,上述七种历史模式是在中外比较的基础上提出的,而提出反对意见的人,关注的则是中国内部的多样性。
前面我已经介绍过统计学的类比,据此可知,只要与这些历史模式相关的中国内部变化小于文明之间的差异,这些模式就可以被看作是有效的特征概括。
我从迈克尔•曼(Michael Mann)有关社会权力的四种来源的概念来开始我的分析。曼所说的四种来源是政治、意识形态、经济和军事。这是一种典型的韦伯式范式,而曼又别出心裁地补充了一种维度——军事力量。我并不准备对社会权力的这些来源加以限定,讨论其混合、交错的性质,及其相互纠缠的关系,因为迈克尔·曼在他的书里大都已经解释过了。此处我想强调的是,正因为这些权力来源是混杂在一起的,它们总是会形成各种交织的关系,当其固化形成支配性的模式,就会形塑社会某一时期的性质,直到它衰落,进而被另一崛起的权力来源间的关系模式所取代。我们无法逐一讨论社会权力及其历史相关物的各种可能的结合,不过,如下说法可能是安全的:在大多数传统社会中,此类交织关系之中最重要的就是政治力量(政府)和意识形态力量(宗教)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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