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鼎新|为韦伯辩护:比较的逻辑和中国历史的模式(12)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它们的关系从根本上塑形了传统社会的性质。
当我们把以上原则运用于具体的历史情境,就可能产生出世界宗教与政府之间如下交织的关系模式:基督教的性质使得它自居于政府之上,而且不时与之争斗。因此,传统的欧洲政府往往是弱势的。欧洲政府之所以能跟教会竞争并且逐步增强力量,主要是因为欧洲陷入了一种不稳定的封建秩序,且战乱不止,教会这种机构并不适合发动大规模的战争。正是战争的需要加强了政府的力量,而教会随之削弱。伊斯兰教接受了基督教和犹太教的部分教义,使其适合于以部落为基础的中东社会。它强调的是部落的力量,而不惜以牺牲政府为代价。因此,穆斯林政府容易陷入不稳定,而被部落政治所左右。在许多当代阿拉伯国家,这一政治特征仍然存在。小布什并不明白这一点。因而,在推翻了一个致力于现代化的伊拉克独裁者之后,他给当地社会带来的不是什么民主,而只能是传统的部落势力。
婆罗门教对于地方村庄的活动具有极强的组织能力,从而使得政府显得可有可无。印度政府的力量在历史上因此十分微弱。如此之弱,以至于直到英国东印度公司到来之前,其境内从来就没有实现过真正的统一。佛教并非注重此世的宗教。正如我下面会讨论到的,与其他的世界性宗教相比,佛教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相对薄弱。
实际上,在主要的宗教信仰之中,儒教是唯一一个几乎就是完全为国家而造的信仰。儒教把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视为家庭关系的延伸。它论证现状的合法性,但同时也强调做一个好的统治者的重要性,他要照顾好他的子民,当好道德的引导者,等等。换言之,它给予国家权力,但同时也指出了使用权力的正确方式,从而降低了形成暴政的可能性。汉武帝(公元前141—前87年在位)统治时期,儒教隆升为主导的政府意识形态。不过,此时的儒教已经跟春秋晚期、战国时代的儒家哲学不一样了,他已经被上升为国家的意识形态,并由董仲舒等著名汉儒进行了法典化(canonization)。简单说,董仲舒新补充的观念是天人合一和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对董仲舒来说,天有感情,通过天气变化和自然灾异来显示其好恶,只有明君才能得到天的庇佑。同时,早期儒家倾向于把彼此互惠的五常(仁、义、礼、智、信)看作人际关系的指导原则,而董仲舒则提出的三纲,强调君之于臣、父之于子、夫之于妻的支配权力。
这种对于权力结构的不平等解说,让儒家更适合统治者的需要。
由此,在其他文明里,各种宗教因其性质而导致的总是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权力之间或多或少的紧张,而在中国,自从儒家上升为统治意识形态之后,政治力量就和意识形态力量融为一体。在意识形态和政治力量的这一新型结构之下,皇帝作为天之子,权力得以合法化,不过,天命依赖于层层选拔的儒家官员来的阐释;皇帝施行权力离不开儒家学者的协助,后者掌控复杂的官僚机构,甚至负有教育未来君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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