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调研】何以智能:类案检索机制的痛点与诊治——以法律和技术的融合发展为论证视域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本文荣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十四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三等奖
作者:南京海事法院 吴维维
论文提要:
“类案同判”不仅是现代法治的基石,更是司法追求的长远目标,类案检索则是实现该价值追求的必经之路。“互联网 ”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发展为类案检索由人工走向智能提供了强有力的外部杠杆,但是技术专业与法学专业之间的门槛导致技术开发与审判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分离。在大数据视野下,法官的裁判思维模式由“规则-事实”的二元空间逐渐延伸至“规则-事实-社会情境”的三维空间,类案检索机制的完善方向也应当是为法官提供更加多元化平台。类案检索机制想要突破发展瓶颈,应当以技术和制度的交互发展为路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以法官需求为目标,技术发展和制度设计相互呼应和融合,将司法进程引向“智能化”的道路。
引 言
裁判尺度的统一,是确保法治权威性和统一性的应由之义,也是司法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必然要求。基于对统一裁判尺度的强烈需求和期待,各项类案检索智能应用应运而生。但受通用大数据理论影响和大数据技术限制,现有检索系统存在各项问题,相应的制度保障也不够完善,导致类案检索机制智能化发展出现“失灵”现象,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是法律思维逻辑与数据验算程序存在学科差异,另外,检索机制的制度设计理想在实践体验中并未充分实现。类案检索机制是法律与技术专业的交互同和,二者应相辅相成,交互发展,才能使司法真正实现“智能化”。当前类案检索机制的研究主要聚焦在单纯的技术开发或者基本制度建构,忽略了二者的融合和呼应。本文以大数据发展阶段的不同,将其分割成“人工智能”时代和“大数据时代”,对不同阶段的技术发展提出对应的制度保障需求,尝试构建技术与法律融合发展的智能化类案检索图景。
一、把脉:类案检索机制的实证考察
随着类案检索制度的不断完善,各检索平台的开发和应用也呈现百花齐放的状态,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应用发展,为类案检索由人工走向智能提供了强有力的外部杠杆,同时为实现“同案同判”的追求目标提供了新的路径。然而类案检索机制的智能化进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痛点,主要表现在案例资源与检索需求 “错位”、规范指引与区域阻隔 “架空”、智能技术与制度要求 “脱节”,以致智能化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在社会性因素影响下,法官的裁判思维模式由“规则-事实”的二元空间延伸至“规则-事实-社会情境”的三维空间,检索机制则可依托司法大数据在个案与类案之间、事实与事实之间、社会情境融入案件事实等方面,为法律适用的统一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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