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晓芒:论海德格尔对“康德的存在论题”之解析(5)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在海德格尔看来,这种逻辑的运用“让人猜测还有另外一种对存在的运用。同时,我们在这个地方也已经经验到了有关存在的本质性的东西。它被‘运用’是在被使用的意义上说的。由知性、思想来实行这种运用”(20)。就是说,所谓“逻辑的运用”意味着存在可以有各种运用,是我们的思想把“它”用到这里那里;这也就暗示了它的这种运用还不等于它本身,另有一种运用于它本身的用法是可以把它本身揭示出来的。“在这里,有别于逻辑的用法,存在是着眼于存在着的客体而本身自在地被使用的。因此,我们就可以谈论存在的存在者状态上的(ontisch)用法,更好地讲,存在的客观的用法。”(21)这里几乎就要把康德的存在论引回到海德格尔自己的存在论。可惜的是,康德认为“是(存在)”除了逻辑系词的运用之外,剩下的只有对存在者的肯定(或断言)。“如果不仅仅是这种关系[亦即命题主词与谓词之关系],而是实事(Sache)自在地且由自己本身设定起来而被考察,那么,这种存在就等于存有(Dasein)。
”(22)存在一旦不用于逻辑系词,而用于实指,那就只能是作为存在者的存在,其实就是亚里士多德说的“实体”。康德所谓“存有乃是对于某个事物的绝对肯定”,有别于对该事物的相对肯定,这无非是说实体是“既不述说一个主体,也不存在一个主体之中”的“这一个”(23)。相对肯定是例如说,一个东西A是白的(而不是黑的);绝对肯定则是说,有A(而不是无A)。
海德格尔认为,“‘有上帝’这个命题是否、如何以及在何种界限中才可能作为绝对肯定,这个问题是一种隐秘的激励,它驱使着《纯粹理性批判》的全部思想,并且推动着康德此后的主要著作”(24)。当然,这是海德格尔对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及其他主要著作的看法,他曾经认为“《纯粹理性批判》与‘认识论’毫无关系……所建立的只有作为一般形而上学,即作为整个形而上学之主干的本体论,并且在这里,本体论才首次达到了自觉”(25)。换言之,是本体论的“存在”,而不是逻辑学的“是”和认识论上的“肯定”,才是康德哲学的“主干”。海德格尔就是要把逻辑学和认识论都从本体论上剥离下来,只盯着一个赤裸裸的“存在”,以免它受到“遮蔽”。但他也发现这种逻辑学和认识论的关系在康德这里是清除不干净的,“即使在这里,也有一种关系被设定起来,而且‘是(存在)’因此获得了一个谓词的特性——尽管不是一个实在的谓词”(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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