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晓芒:论海德格尔对“康德的存在论题”之解析(7)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但这只是在讨论“是”的功能,而没有讨论“是”本身。
尽管如此,海德格尔还是尽可能地想把康德的这种认识论和他自己的(笔者称为“赤裸裸的”)存在论挂起钩来。康德在§ 15中曾说,统觉的本源的综合统一是何以可能的,“我们必须到更高的地方去寻求这种统一性……亦即在那本身就包含着判断中不同概念之统一性根据的东西中,因而在包含着知性的可能性根据、甚至知性在其逻辑运用中的可能性根据的东西里面,去寻求这种统一性”(35)。这个东西在康德那里就是“我思”,即先验的自我意识或者说自我主体。海德格尔据此断言,这就是在根据存在论题与知性的关系来“规定存在及其方式”,并且还“为一种变化了的、更丰富的存在解释提供了保证”;这样,“对存在者之存在的规定便得以进行了”(36)。这似乎是说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就已经通过“我思”在进行“存在解释”,更不用说康德的先验自我本身暗中也已经是一种对存在的追问。
因此,这个原理乃是一个统一作用的原理,而且,“统一性”并不只是在一起(Beisammen),而是,它统一着-聚集着,它是原初意义上的,但却被搬迁和转移到了自我-主体身上。这种掌握着“整个逻辑学”。(37)
据此,康德的先验哲学其实无非是“依照纯粹理性批判而变化了的存在论(或本体论),它把存在者之存在当作经验的对象之对象性来追思”(38)。当然,海德格尔也许自己都觉得这样说有点勉强。笛卡尔也好,康德也好,都只是在寻求“什么是存在”,却并未特意去探讨“存在是什么”,更没有追问“存在本身如何是”。所以,海德格尔接着便指出康德的两个局限,一是让存在论植根于(先验的)逻辑,二是让它和经验对象捆在一起,两者都是让存在取决于它与知性使用的关系,其实只能被理解为“存在者”。即使康德把存在划分为现象中的客体的存在和自在之“物”(Ding an sich selbst)的存在,也只是在谈存在者,而非存在本身。照理说,对于这种用存在者遮蔽和取代存在本身的陈旧做法,海德格尔通常都会毫不留情地痛批一顿,更何况在这种做法中,人类学的主体性和科学主义的工具性都达到前所未有的极致。
奇怪的是,海德格尔在康德这里倾注了在其他哲学家身上少见的温情。按照他的描述,康德的这些遮蔽存在本身的表述其实都是对存在之思的变体。他网开一面,说“只要在康德语言中的‘对-象’和‘客-体’等词语中回响着那种与思维着的自我-主体的关系,而从这种关系中作为肯定的存在获得了它的意义,那么,我们最好也在字面上来理解这些词语”(39)。就是说,我们不必计较康德的主客体的对立以及主体主义的形而上学语言,而可以从这些词语中去揭示对存在的肯定,甚至就连从中发展出来的,经过费希特、谢林到黑格尔的“逻辑科学”和“辩证法”的运动,其实也可以看作不过是“存在的绝对性”在那里运动(40)。整个德国观念论都应该感谢康德,使他们逃脱了、至少是减轻了海德格尔攻击的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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