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问题和金岳霖的回答(2)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实性却不能凭借直观或证明来发现,例如设想“太阳过去一直从东方升起”与“太阳明天将从西方升起”并不包含矛盾。那么,关于事实的知识或推理的根据何在?休谟指出:“一切关于事实的推理,看来都是建立在因果关系上面的。”(注:休谟:《人类理解研究》,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7页。译文有改动。)而“从原因到结果的推断并不等于一个论证。……用于证明原因和结果的任何联结的论证,是不存在的。这是哲学家们普遍同意的一个原则。”“一切因果推理都是建立在经验上的,一切经验的推理都是建立在自然的进程将一律不变地进行下去的假定上的。我们的结论是:相似的原因,在相似的条件下,将永远产生相似的结果。”但休谟继续质疑说,关于自然齐一律的假定不可能获得逻辑的证明:“因为一切或然论证都是建立在将来与过去有这种一致性的假设之上的,这种一致性是一个事实,如果一定要对它证明,它只是假定在将来和过去之间有一种相似。
”(注:休谟:《〈人性论〉概要》,见周晓亮《休谟哲学研究》附录一,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67-381页。)由此,休谟提出了他本人所主张的关于因果关系来源的观点:“这种从原因到结果的转移不是借助于理性,而完全来自于习惯和经验。”(注:休谟:《人类理解研究》,第42-43页。)在看见两个现象(如热和火焰,重与坚硬)恒常相伴出现后,我们可能仅仅出于习惯而由其中一个现象的出现期待另一现象的出现。休谟所理解的“习惯”,乃是一种非理性的心理作用,是一种本能的或自然的倾向,于是他就把因果关系以及基于因果关系之上的归纳推理置于一种非理性、非逻辑的基础之上。
休谟的论证主要是针对因果关系的,但其中包含一个对归纳合理性的怀疑主义论证。我这里把这个论证概要重构如下:(1)归纳推理不能得到演绎主义的辩护。因为在归纳推理中,存在着两个逻辑的跳跃:一是从实际观察到的有限事例跳到了涉及潜无穷对象的全称结论;二是从过去、现在的经验跳到了对未来的预测。而这两者都没有演绎逻辑的保证,因为适用于有限的不一定适用于无限,并且将来可能与过去和现在不同。(2)归纳推理的有效性也不能归纳地证明,例如根据归纳法在实践中的成功去证明归纳,这就要用到归纳推理,因此导致无穷倒退或循环论证。(3)归纳推理要以自然齐一律和普遍因果律为基础,而这两者并不具有客观真理性。因为感官最多告诉我们过去一直如此,并没有告诉我们将来仍然如此;并且,感官告诉我们的只是现象间的先后关系,而不是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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