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尔泰,您是欧洲的孔夫子(20)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然而,他也意识到,这些改 进的方法是专制主义所不能了解的,也是不要能采用的。“在日本专制主义曾尽力滥用权力 ,因此变得比专制主义本身还要残恶”。“人们的心灵,处处都受到震惊,并变得更残暴了 ;只有用更严厉的残暴才能驾驭它们”。“这就是日本法律的起源。这就是日本法律的精神 。但是这些法律的残暴多于它的力量。”(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88页。)
比之对待其它亚洲国家的分析,孟德斯鸠关于古代中华帝国的思考确乎有许多特别之处, 甚至带有彼此矛盾的看法。(注:法国汉学家安田朴通过比较《论法的精神》的正式刊印本中关于中国政制的叙述与《 〈论法的精神〉的档案》中的相关材料,发现后者中有关中国政体形式特点的见解,恰恰就 是 赞扬中国政制的那些传教士的观点,而这也是他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所极力驳斥的观点 。在写作《论法的精神》一书的稿本中,孟德斯鸠甚至认为“中国是一种混合政体,它在很 大程度上由于皇帝的无限权力而酷似专制主义。中国通过对政府的限制以及以父母和孝道为 基础的某种道德也多少具有一点共和国的特征,中国是由于一些严厉的法律和对于敢于冒险 直谏的坚定行为的崇拜而又是一个君主国。这三种非常温和的事态和出自气候自然现象的形 势使它延续下来了。
如果该帝国的崇高伟大使之变成了一个专制政府,那么这可能是所有政 府中的最佳者。”很显然,在《论法的精神》的手稿中孟德斯鸠所肯定的东西,后来却成了 《论法的精神》正式版本批驳的对象。在后来的孟德斯鸠看来,如果中国政体把威慑、荣誉 和道德三者融为一体,那么在确立三种政体的原则时便提出了一种空洞无意义的区别。安田 朴分析说,后来的孟德斯鸠之所以要否认他在《〈论法的精神〉的档案》中所肯定的东西, 这 与当时关于中国的礼仪之争的事件有关,而在对这一事件的看法上,孟德斯鸠显然受到了傅 圣泽的影响。因之,孟德斯鸠所形成的中国形象是不连贯的和互相矛盾的,参见安田朴:《 中国文化西传欧洲史》,第493—533页。亦可参见[法]艾田蒲:《中国之欧洲》下册,许钧 、钱林森译,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85页。
)一方面,他意识到中国的政治与法律生活确实有其独特的表 现形式,先前关于中国政制的否定性意见有些是错误的,而“就是在错误的认识本身中也常 有某些真实存在”。(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28、128、316页。)由于一些特殊的因素或者是绝无仅有的情况,在中国这个国家里, 做出了许多奇迹。比如,中国的气候异常地适宜于人口的繁殖,而最野蛮的暴政也不能使繁 殖的进程停止,并且中国的人口成为抑制暴政的因素。为了防止人口众多的和生计困乏而发 生动荡与纷乱,中国的君主常常受到这方面的警告,进而改革弊政,惩罚腐败,因之,“在 中 国,腐败的统治很快便受到惩罚。”(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28页。)又如,中国人很重视礼治的作用,礼教仪式与中国 的基本政制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个帝国的构成,是以治家的思想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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