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人文”的界限能被打破吗?|葛剑雄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摘 要
学界通常所谓“文史不分家”,其中的“文史”应指所有的人文学科。各人文学科都包含人文与科学两方面的因素。其中它们所涉及的事实、文本等属于科学,适用于科学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对这一切的理解和评价等则属于人文范畴。我们提倡科学与人文结合,关键在于科学与人文、科学家与人文学者之间的相互尊重。
作 者 | 葛剑雄,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
原 载 |《文史哲》2021年第3期,第184-187页
原 题 | 人文学科的“科学”与“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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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文史”
学术界一直有“文史相通”的说法,我没有查到此话的最早出处,不知道始于何时,但以往常听老师前辈这样说,或者说成“文史不分家”。年轻时以为“文史”就是指文学和历史,以后才明白不是那么简单。
如清人章学诚著有《文史通义》,这里的“文史”都是就史学而言。章氏认为史学包括史事、史文、史义,“文史通义”的大意就是通过对史事和史文的研究达到通晓史义的目的。所以这里的“文”是指历史文本和所记的历史事实,而不是指文学。
我理解“文史相通”中的“文”,并非仅指文学,而是泛指人文、文化。古代中国没有现代的学科分类,《四库全书》的经、史、子、集四部,除了史部以历史为主,其他三部都可以概括为“文”。所以“文史”实际上是指所有的人文学科,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毫无疑问的。就是在今天,中华书局的《文史》和上海古籍出版社的《中华文史论丛》所刊登的文章,并非只限于文学和历史,而是涵盖传统的人文学科。我注意到,《文史哲》杂志的宗旨是“传承本土人文研究的学统”,自然亦不限于文学、历史和哲学,同样是指传统的人文研究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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