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人文”的界限能被打破吗?|葛剑雄(2)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在传统文化中,“文史”二字的涵义是不成问题的。但到了近代学科体系中,“文史”具体对应哪一门或哪几门学科,就需要特别加以明确了。前几年有人提出要将国学设立为一级学科,要设立国学博士、硕士学位点,就遇到这个问题。无论是教育部的学科设置,还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学科分类,都是按照现代学科的标准,无论几级学科,都没有“国学”一门。另一方面,“国学”涵盖文学、历史、哲学等学科的古代部分、传统部分,却不是这些学科的全部,更没有涵盖所有的人文学科。硬要在两套不同的学科体系中采用同样的标准,自然会左支右绌,无法自圆其说。
现在又提出要建立“新文科”,我认为前提是要说明“新”在哪里;有了具体目标,才谈得上建设。我国现行的“文科”,实际包括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或者称之为哲学社会科学。无论是人文学科还是广义的哲学都属于人文范畴,与社会科学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和体系。以往主管部门往往不顾两者的明显差异,使用统一的“文科”标准。例如在项目申报或评奖时,无论是人文类还是社会科学类,均专设一栏曰“社会影响”或“经济效益”。我在参与评审人文项目或论著时,总是感到非常为难:如果如实填写的话,只能写“没有”,至多写“极少”;但要这样写的话,岂不是降低了对它的总体评价!如果其他人不是按实际情况进行评价,我这样评岂不是断送了这一项目的胜出可能?我不明白,“新文科”的“新”是要体现在打破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界限呢,还是要在两者内部重新划分学科,或者兼而有之?
如果完全要新构建一个学科体系,是根据什么理论、什么原则、什么标准?
科学与人文如何结合
多年前,周振鹤教授提出“历史在科学与人文之间”的说法,我深韪是言,得到很大启发。此后我经常引用,并一直在思考两者的关系及其对学科分类和学术研究的影响。
科学是运用范畴、定理、定律等来反映现实世界各种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它的基础是物质,是一个整体,人类按研究的需要才划分出不同类型的科学和各门学科。而人文是人类社会的文化现象,本身也是一个整体。人类出于训练、学习和研究的需要,才将知识和技能划分为不同的类型,由此产生了不同的学科。严格意义上的精神文化的基础在于精神,但物质文化就离不开物质基础。
物质是客观存在,既可定性,也可定量,所以科学有唯一正确的答案或结论,可以检验,也可以重复。但精神出于人的意识,没有客观的定性或定量标准。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也不可能通过科学手段加以定性或定量,或者可以正确地存储、记录下来。所以人文现象不可能有唯一正确的答案或结论,无法重复,更难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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