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城的行政中心——开封府,到底是何来历,它有何作用?(4)
2023-12-21 来源:飞速影视
(二)推判官
仅次于知府的二把手,是为推判官。推判官,类似于通判,在全国的州、府之中均有设立。其目的不言而喻,是为了让知州、知府与通判互相制衡。
但开封府是个特例,在这里面,开封府尹无疑是一号人物,且很少受通判官的约束与监督。想想也是,毕竟就在天子脚下,就算要监督,皇帝也能轻易看到,没必要再来一个推判官来给事务繁重的知府添堵。
北宋初年,推官与判官各有一员,相当于知府的左右手。他们一人分一点事情,便能有效提高行政效率。到了真宗皇帝年间,由于开封府的事务日益繁重,两个人也忙不过来了,于是朝廷又各加了一人。
如此一来,推判官便有了四人。按照当时的情况,推判官主要负责两大方面的任务,一是刑狱诉讼,二是户婚赋税。这其中,自然又以刑狱的案子最为繁忙。
所以四位通判官中,有三人都要来忙活这个,剩下那位便负责除刑狱之外的工作,主要就是以户口与赋税为主了。
当然,随着宋代官僚机构愈发臃肿,导致各项事务激增,开封府的任务还是十分繁忙。
到了宋英宗时期,当时的开封知府沈遵便上书,请求增派人手。没办法,朝廷便安排原来的四位通判官全部去主管刑狱诉讼,然后又新增一名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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