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死亡让医生争论不休?脑死亡困局谁来「解救」?(4)

2024-01-13 来源:飞速影视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副院长、无锡人民医院江苏省肺移植中心主任陈静瑜,在2022年的全国两会上再次呼吁加快脑死亡立法。对于这个最引人关注也最有争议的话题,他对健康界表示,脑死亡立法首先体现了对公民人权的尊重,其次带来了中国脑死亡医学基础教育与临床实践的变革,最后将带来生命财产、经济利益、器官捐献、器官移植,以及人权及国家声誉等多方面的进步。
陈静瑜再提「脑死亡立法」,有一部分原因也正是因为其自信于我国已经具备一定程度的群众基础——「现在越来越多的老百姓都承认了脑死亡,从现在的捐献情况来看,以脑死亡捐献的比例大概占到2/3,这个比例非常高,而且基本上现在的爱心捐献都来自于脑死亡者。」
比较来看,2016年、2017年我国分别有4080、5136个心、脑死亡的病人做了爱心器官捐赠,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病人家属接受了脑死亡。
即使随着脑死亡诊断标准的提出与医疗技术的发展,传统死亡标准的判定地位受到了一定冲击和挑战,但在临床实践过程中,医院下达死亡诊断,仍旧以心肺呼吸停止、全身功能丧失为主要确诊方式。
这是否意味着我国目前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死亡诊断标准?王岳解释说,目前把临床上的死亡标准称为传统的心和脑之间的一种过渡状态,这实际是一种混合标准,通过呼吸心跳加上一部分神经系统反射检查,来判定病人死亡。
「有个别三级甲等医院为了器官移植,在用脑死亡的标准来认定病人死亡。但脑死亡标准目前在法律上并不认可,不能简单把脑死亡标准应用到临床,必须通过立法和司法程序确认。」
那么,临床上判定脑死亡需要具备条件?对相应医生有哪些要求?在王英看来,包括重症医学在内的临床中具备资质的医生,都可以通过分析病人脑电图等方式,确认病人是否已经发生脑死亡,这个过程并不复杂,但有些基层医疗机构由于设备并不完善和人员资质不够,确认病人脑死亡并非易事。
王岳表示,脑死亡标准必须有相应的专科医生,判断的指标和很多条件,是三甲医院以外的很多基层医院做不到的。他坦言,「中国的医疗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三甲医院和基层乡镇卫生院、县医院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实际上,现在任何一名医生都可以宣告病人死亡,这本身就存在问题。」王岳建议,可以通过立法技巧来解决,把宣告病人死亡作为整个医疗服务活动中最神圣、最严肃、要求最苛刻的一项专业技能,从三甲医院、城市医院到基层医院逐步推广,对医生进行认证和考核,通过考核的医生,才有权利确认病人死亡,王岳强调,对死亡的判定不应该界定在机构,应该界定在人,有资格的医生既可以在三甲医院,也可以在基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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