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城邦与迷宫:沃格林《秩序与历史》的三个地标(上)(5)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在旷野中,神对那首领及其部落说话;在旷野中,通过聆听这声音,接受其赐予,并服从其命令,他们最终获得了生命并成为神的选民。(卷一,第184页)但这并不能意味着,在宇宙论秩序与启示之间存在着一个旷野一般的信仰真空地带。启示不是一个发生在历史的实证序列中的事件,在旷野中,人们与神的照面并不是真的如此突然。从宇宙论秩序出走之后,摩西所带领的以色列人已经来到了神的秩序之下,在旷野之中发生着的游移与背叛,以及摩西确立律法权威的立约,成为后续几个世纪中以色列人生存方式的预兆。旷野经验从一开始就不是单纯地对宇宙论秩序的逃离,这个旷野不意味着神之下的自由,一方面宇宙论秩序的阴影始终拖曳在这些奔向光明的出走者的身后,另一方面为了应对这些出走者之间正在形成的瓦解,原初的关于神性实在的经验不得不将自身畸变为教条性的符号。
在旷野这一地标中,摩西是真正的意义来源。摩西(Moses)这一姓名与图塔摩斯(Thutmosis)或阿墨西斯(Ahmosis)这样的埃及名字有着关联,而“摩西”这个成分意为“儿子”。沃格林认为,正是因为这一以色列的创建者之名带有太多的埃及意味,因此《出埃及记》中才提出一种希伯来的解释:“她给孩子起名叫摩西,意思说,‘因为我把他从水里拉出来’。”这一措辞表明了摩西对以色列的拯救,如马丁·布伯所说的那样,它犹如将以色列从埃及的大水中带出来。但摩西“埃及之子”的身份依旧保留了相当程度的宇宙论气息。在《出埃及记》的一段插曲中,耶和华试图杀死摩西,沃格林认为,这不得不被杀死的“正是寄身于摩西的那个埃及人,也就是神原来的儿子,以便使神的新儿子得以确立。”(卷一,第543页)。与摩西一样,旷野中以色列人得以成为其自身,但在这一原初环节中已存在对这一被指定身份的抵抗,“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高潮部分,也就是新的神意安排经由立约而被实际确立起来,根本不是一个欢乐的结局,而正是人类永无休止地背叛和回归他们在神之下的现在的生存秩序的开始。
”(卷一,第566页)
如上文所述,旷野经验并非实际发生意义上的历史。沃格林并非只是在对《出埃及记》做文本上的解释。通过史学考证,沃格林指出,这样一个具体的出埃及故事,与一个摩西形象,属于公元前9世纪左右先知群体的建构。通过这样一种对启示记忆的重现,他们希望重新将旷野经验引入当下的共同体生存,以便使其拾回被荒废的对超验秩序的向慕。旷野在出现于《出埃及记》的文本中之前,首先出现在暗利王朝先知群体的意识之中。在对可追溯的历代先知经验的记忆中,启示不断地为宇宙论秩序所困扰,并为世俗群体所排斥,这一情况最终展现在摩西与先民们的旷野之中。通过暗利王朝先知们的这一工作,摩西的旷野被建立为经验历史、而非实证意义上的历史中一个真实的事件。随着暗利王朝的政治日渐侵蚀耶和华秩序,先知们试图借助对摩西的回溯为其行动提供合法性。为此,摩西不只是一个引路人,他的工作不只是在神的旨意下将以色列带出埃及,他同时需要承担起立法的职能,从而与政治的立法者相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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