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没有公候伯子男五等爵制(5)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就连召公奭,这么大的官,被尊为君奭、大保,这么尊贵,而他的燕国,依旧也是伯。
实际上,侯和伯,本不分大小,因为二者的社会角色本来就不一样,给出证据:《尚书.顾命》:“王不怿yì...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注意昂,公和候反在伯的后面,如果,侯确是大于伯,而公又大于侯,那么在规矩森严的西周,怎么可能会出现芮伯、彤伯排在公、侯之前呢?我后文会讲到《鄂侯驭方鼎铭文》:“...王休(偃),乃射,驭方佮gé王射,驭方休阑,王宴,咸酓(饮)...”这说的是周厉王与鄂侯驭方饮宴,两人行射礼。在周礼中,王与臣下饮宴,臣下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够给天子敬酒,那是有明确规定的;天子跟什么样的臣属在一起,才可以进行射箭游戏,这些都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个“王不怿”的王,是周成王。这篇文章叫《顾命》嘛,就是周成王临终之前,把最亲近的大臣都给召来了,传达遗言。这个时候的周礼早已经成熟了,因此绝不可能会出现低等级的官员排在高等级官员前面的状况。
也就是说,伯,那是宗族称谓;而侯那是职务称谓。就是相互之间根本就不搭界。伯,无论王,您是否任命职务,我怎么弄,都是某一支宗氏的大族长。
再重申一遍昂,前面咱们所看的周朝史料和商朝史料中的“甸”,与《酒诰》之中“越在外服”的那个“甸”,一样,指的都是原本居住在王畿之内,就是居住在甸服区之内,与王同姓的,而被派到甸服区外,执行使命的人。这些执行使命的人中,当然包括了伯,但也有“子”。
注意昂,我讲到“子”了,就是公候伯子男的“子”。咱们曾经讲过商朝的“子族”、“多子族”。而所谓五爵中的那个“子”,就是传承于商朝的这个子。实际上,在战国列国变法之前,伯和子,是社会的基本构成元素。也就是说,不同姓氏的伯和子,以及他们治理之下的亲族们,再加上他们的奴隶们,构成了当时的基本社会。同姓分居,同宗聚居,不仅是战国之前中国社会的基本模式,也是全世界人类共同经历过的特征。《左传.襄公十二年》里有这样的话:“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mí庙。”这个族,指的是家族。而祢mí庙,就是父庙。也就是说,当时的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家族。而家族的那个族长,就是称作了子。而众多的家族,组成了一个宗族,而这个宗族的领导人则就是伯。当然了宗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一个家族如果分支多了,他也就成为一个宗族了。
《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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