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苏东丨《汉书·五行志》体例覆覈(9)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第三,个别灾异孤悬一处,不伦不类。如果《五行志》所录事例均兼见向、歆之异说,则其分类时以歆说为据,而以向说附从,似乎也还无可非议,但事实上,《五行志》中有不少事例只有刘向或者董仲舒等某一人的说解,并无刘歆说解,在这种情况下,其编次就会显得颇为突兀。例如“视之不明”部分景帝三年“有白颈乌与黑乌群斗楚国吕县”事,《五行志》载“刘向以为近白黑祥也”[27],但“视之不明”所致者应为赤祥,此异既属“白黑祥”,则自应置于“言之不从—白祥”条或“听之不聪—黑祥”条,班固此处仍据刘歆体系,以鸟异均列入“视之不明—羽虫之孽”条,这无疑会令不了解《五行志》体例的读者感到困惑。
第四,刘向《传论》中还有一些灾异,如狼异、天雨土、地陷、地生毛、天裂、日抱珥重光、日黑、日傍有气、日月并出等,不见于《五行传》本文,应是刘向对《五行传》灾异体系的扩充与细化,但这些似乎未被刘歆《传论》采纳,而班固《五行志》既取刘歆灾异分类法为基础,故刘向所增补的这些灾异类目自然也就不见于《五行志》了。
总之,班志旨在“别向、歆”,故将二人说解并列于同一事例之下,但其实向、歆之“别”的根本并不在那些具体的灾异说解,而在于二者《洪范》五行学整体结构之差异,故班固以打破刘向体系的方式“别向、歆”,反而湮灭了二人之间的根本差别,《五行志》的这一体例设计似有南辕北辙之憾。
(五)《汉书·五行志》编次事例,于各灾异条目下均以时间为序,然若某条目又可分为若干子目,则先据子目再次分类,复以时间为序。
王先谦较早注意到《五行志》编纂灾异事例的次序问题,其于“五事”“皇极”诸灾异事例之后皆一一注明“以上貌不恭”“以上恒雨”等[28],提示《五行志》“比类相从”之体例,同时,王先谦还注意到,班固在某些灾异条目中还根据其具体形态分为若干子目,例如“听之不聪—恒寒”条,王先谦在阳朔四年“雨雪,燕雀死”事下注“以上雪”,在元帝永光元年“陨霜杀桑”事下注“以上霜”,在成帝河平二年“楚国雨雹”事下注“以上雹,总曰恒寒”[29],显示《五行志》于“恒寒”条中首先分出雨雪、陨霜和雨雹三个子目,而在各个子目内再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应该说,这一观察是非常准确的。
不过,王氏对于这一体例的把握尚不够完整。事实上,将某些灾异条目细分为若干子目,再于各子目内按时间排序的体例不仅见于恒寒之罚,还见于以下七个条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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