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苏东丨《汉书·五行志》体例覆覈(10)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1.“言之不从—恒阳”条。刘向将《春秋》大旱分为两类,一是“夏旱雩祀,谓之大雩”,一是“不伤二谷,谓之不雨”[30]。《五行志》循此将《春秋》旱灾分为两个子目:自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至定公十年“九月,大雩”为夏伏旱;自庄公三十一年“冬,不雨”至文公十三年“自正月不雨”为冬春旱。我们知道,“大旱”“大雩”和“不雨”虽均为旱灾,但在《春秋》学体系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属“灾”,后者属“异”,而在《洪范》五行学体系内,二者均属“恒阳”,本已无别,但《五行志》仍将其分别编次,可见其虽以《洪范五行传》为框架,但仍充分注意到《春秋》灾异学的内在体系。自惠帝五年“夏,大旱”以下为汉人所载旱灾,已无《春秋》义例,故不再区分子目。
2.“言之不从—白祥”条。《五行志》分为石异和“天雨白物”两个子目,故“天汉元年三月,天雨白毛”事置于孝昭元凤三年泰山“大石自立”事之后。
3.“视之不明—草妖”条。分为“陨霜不杀草”、草木异生和天雨草三个子目,故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草”事置于《书序》“伊涉相太戊”事之前,而元帝永光二年“天雨草”事置于哀帝建平三年“零陵有树僵地”事之后。
4.“听之不聪—鼓妖”条。分为异响和雷异两个子目,前者所举《左传》“柩有声如牛”和哀帝建平二年“有大声如钟鸣”事均为声源不明者,后者所举秦二世元年“天无云而雷”事则是知其声源而不知其成因,故两个子目分别编年,后者事虽在哀帝之前,但仍居“鼓妖”之末。王先谦认为“此条应在《左传》后,哀帝前,盖误倒”[31],实为未明《五行志》体例所致。
5.“思心之不—金木水火沴土”条。以哀公三年地震为界,分为地震、山崩两个子目,各依时间排序。
6.“皇之不极—龙蛇之孽”条。以惠帝二年“有两龙见于兰陵”为界,分为龙异、蛇异两个子目,各依时间排序。
7.“皇之不极—下人伐上之疴”条。共分六个子目:文公十一年“败狄于咸”与秦始皇二十六年“有大人长五丈”为长人、魏襄王十三年“魏有女子化为丈夫”及哀帝建平中“豫章有男子化为女子”为变性、哀帝建平四年“山阳方与女子田无啬生子”及平帝元始元年“朔方广牧女子赵春病死”为复生、同年六月“长安女子有生儿”为怪胎、景帝二年“胶东下密人年七十余”为人生角、成帝建始三年“京师相惊”以下三事为民惊走。这部分子目虽然复杂,但各依时间为序,前后相次,可见此例之严。
相关影视
合作伙伴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