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对于秦汉时期的人来说有多重要?(4)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狗墓和陪葬陶俑的存在,可见狗的生命在汉代受到尊重,广陵国的寻狗案或许不仅仅是无所事事的表现。
二 秦汉简帛文书所见的狗
秦汉出土文献中有大量对于犬的记载,涉及法律、日书、病方、户籍、行政记录等多种类型的文书。
(一)法律文书中的家犬
秦汉法律有若干针对犬的法律条文,罗列如下:
1.邑之近皂及它禁苑者,时毋敢将犬以之田。百姓犬入禁苑中而不追兽及捕兽者,勿敢杀;其追兽及捕兽者,杀之。呵禁所杀犬,皆完入公;其它禁苑杀者,食其肉而入皮。 (《睡虎地·田律》)
这条田律对百姓的家犬给予一定程度的保护,规定:君主的禁苑中,不许纵犬田猎。但如果百姓的家犬闯入苑囿,但不追捕野兽,则有关管理人员不能捕杀民犬。
2.黔首犬入禁苑中而不追兽及捕者,勿□(《龙岗秦简〉)
这条残缺的律文,似乎和上一条类似,对百姓的家犬给予保护。
3.畜鸡离仓。用犬者,畜犬期足。(《睡虎地·仓律》)
这里规定了在使用狗的情况下,有关机构可以养狗,但所养狗以足用为限。
4.犬杀伤人畜产,犬主赏之。(汉代《二年律令》)
这里规定了犬引发事故时,犬主有赔偿责任,但似乎并不对犬本身给予惩戒。
(二)官方行政记录中的犬
秦汉时代的官方统计中,常常涉及狗,边境的行政文书里也常见狗的买卖和饲养记录。例如秦代《封诊式》中一件爰书表明,民户养犬的信息需要登记。
以某县丞某书,封有鞫者某里士五(伍)甲家室、妻、子、臣妾、衣器、畜产。甲室、人:一宇之内,各有户、内室皆瓦盖……牡犬一。
这份封查记录中,不但登录了犬的数量,还注明了雌雄。
西北出土汉简中也常见对狗的记录,包括狗的价钱,给狗发放粮食,或者狗的数量等信息。例如以下五例:
1. 狗一直贾五百褒今年十月廿八日□府君狗□ 2. 买狗四枚 3. 从□一狗直石五斗 从诛虏卒寿明桼斗 4. 西部候长治所谨移九月卒徒及守狗当廪者人名各如 5. 马一匹、犬二
由这些记录可知,汉代军队饲养有“守狗”(应该是用于边防的军犬),这些“守狗”和“卒徒”一样有名在册,由官方配给粮食。此外,边境将士也常自己买狗喂养,或许作为排解各种烦恼的宠物。
(三)《日书》中对犬的记载
这里的犬具有很多神秘色彩。一方面,犬和“鬼”、“祟”作怪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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