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黄金:清代的盐政与盐商(10)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白色黄金:清代的盐政与盐商


四、盐政改革
和史书给一般人的印象不同,其实清廷早在雍正年间就开始了盐政改革。当时盐政诸多弊病如私盐泛滥、盐引停滞等已经十分盛行,这些弊病主要是盐政体制僵硬死板,摊派过重,因此当时主要以调整赋税征收、对盐商政策等促进盐业好转,在两浙、两广、云南、福建等区域实行官运官销,但反而又多了产品质量低下和强行摊派等毛病,这些改革多属小修小补。
乾隆年间,随着摊丁入亩的广泛推行,清政府也尝试在河东地区将盐税摊入土地税收征收,取得了一定成效,保证了财政收入增加,而且刺激了人民积极贩运食盐,盐价也日益降低。但此次改革也部分加重了贫民负担,侵害了其他盐场的利益,盐政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到1830年,仅两淮盐场盐引滞销599457引,欠税6300万两,盐商也大量破产。
对盐政改革做出贡献的是陶澍,陶澍字子霖,一字子云,号云汀、髯樵,湖南安化人,清代经世派主要代表人物。1830年陶澍就任两江总督,开始实行废引改票的政策,先在淮北盐场实行,一共涉及安徽、河南、江苏三省,共计49个州县。陶澍改革,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1)废除原制,印刷盐票,凭票即可自由贩卖;(2)减轻盐税,共减轻约260万两;(3)改变运盐道路,减少手续。经过陶澍改革,出现了盐价降低、质量上升、私盐受制、盐税上升等官民两便的局面,原有滞销的盐引也逐步销售,欠款也逐步清偿完毕。虽然如此,废引改票也出现了课税加重、大商垄断导致小商人无法竞争等情况。
后来两江总督陆建瀛将其推广到淮南盐场,也取得了不错的结果,但改革旋即为太平天国起义打断,战争结束后曾国藩等人继续沿着陶澍开辟的道路上进行改革,但不如之前有效,主要是由于实行厘金政策,对冲了改革带来的成效。还有实行了捐收票本政策,致使改革成效不多。
1862年,曾国藩先后制定了《淮盐运西章程》、《淮盐运楚章程》和《淮盐运皖章程》,规定以六百斤成引,以五百引为―票,这无疑有利于大商人而不利于小商人。1865年,李鸿章规定领取盐票商贩每票须捐银400两,此后不招新商,这无疑又回到了过去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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