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研究(4)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与(1)和(2)密切相关的是经验概括依赖于归纳的论点;它们来自一些个别案例。这不适用于逻辑规则。
(2) 和 (3) 都得到支持,指出在逻辑原则和经验概括之间存在冲突时,逻辑原则总会取得胜利,因为必然真理不会被可能的陈述和逻辑真理所反驳。不能通过归纳概括证明是错误的。
(4) 心理学的经验概括最多产生因果律,而逻辑原则不是因果律。论证的前提和结论与因果关系无关;结论的真值不是前提真值的结果。事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事件发生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但是论证的前提不会“发生”,结论也不会“发生”;它们要么是真的,要么是假的。在有效论证中,结论的真值“遵循”前提;它不是称为前提的事件的影响。
(5) 经验法则隐含事实;逻辑规则没有。由于经验法则大概是从对细节的观察中推导出来的,因此可以从经验法则的真实性中推断出在某个地方和某个时间这样的细节的存在。另一方面,Modus ponens并不暗示在特定地点和特定时间存在一对“如果p,则q ”和“ p ”形式的陈述。任何其他逻辑定律也没有暗示任何相应的事实。这一点有时用从戈特弗里德·威廉·莱布尼茨那里借来的一句话来表述,即经验法则只对这个现实世界成立;逻辑定律“对于所有可能的世界”都是正确的。
这些论点的结果是逻辑陈述和经验陈述在种类上有所不同。逻辑陈述是精确的,必然是真实的,并且不是从细节归纳得出的。它们是或产生逻辑规则,而不是因果律,并且它们并不暗示事实问题。另一方面,经验陈述是模糊的,可能(但不一定)是正确的,并且基于归纳概括。它们是或产生因果律并暗示事实问题的存在。很明显,在对心理学主义的反驳中,胡塞尔的决定性论点在于表明存在两种陈述:经验的和非经验的。现象学陈述是非经验的。
否认现象学陈述是经验性的,就是否认它们的真假取决于感官观察。但是,如果不是基于感官观察,那么它们的真实性取决于什么?一些哲学家可能倾向于说现象学陈述是分析性的。就只有那些凭借术语的明确定义为真的陈述是分析的,现象学家否认他们的陈述是分析的。我们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因为由于意义的规定,现象学的陈述是不正确的。但是,就“分析的”在某些其他意义上使用而言,断言或否认现象学陈述是分析的都无济于事;术语分析的含义在当代哲学中争论不休,因此变得极其晦涩。向现象学家询问他们陈述的真值条件会更有利可图。他们对这个问题的初步回答在于引入术语现象,说如果现象学陈述准确地描述了现象,那么它们就是正确的。但是,除非可以证明现象具有明确的含义,否则这个答案仍然只是口头上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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