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静云|社会取象于大自然:礼制及孝道的神明观(15)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根据《礼记哀公问》:“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明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昏姻、疏数之交也。君子以此之为尊敬然,然后以其所能教百姓。”[48]在经典的小戴《礼记》中,漏掉一个“明”字就剩下“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之句。但是后文有言君臣、上下、长幼、男女、父子、兄弟等相对范畴之相互交接的问题,所以“节事天地之神”似乎缺相对范畴。尤其是后文记载:“孔子曰:‘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昏,万世之嗣也。君何谓已重焉!’孔子遂有言曰:‘内以治宗庙之礼,足以配天地之神明。出以治直言之礼,足以立上下之敬。’”[49]可见讨论的是上下相配的问题,依照万物化生的准则,采用以宗庙为基础的“礼”,相配上下关系,以到达相配天地神明的理想。所以,上一句的原文应该是“节事天地之神明”。
盖因为后代编辑者对神明观念已经不甚理解,关于神的意思不分,才造成缺字和误解。可是《大戴礼记哀公问于孔子》在此句里保留了“神明”两个字:“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明也”[50],这才是此段的本义。即是说:“礼”的唯一功能,乃是使上下关系互补节制。
《哀公问》里所描述“礼”的功能,是从广泛到具体,从协龢上下、天地之神明,到互相节制祖孙、君臣、父子、夫妇等,都是同一个“节事神明”的准则,而相配神明之目的,乃遵从天地“大昏”之道。如何人间的“礼”能有协龢天与地之功能?祖先居于天,子孙居于地;子孙遵从宗庙之礼,按时祭祀、供明器以秉明德,祖先对此降其天恩神德,通过这一套宗庙之礼使祖与孙、神与人、前与后、死与生、天与地的关系不断,故保持“大昏”之生机。
五、总结
《礼记》所描述的观念与西周铭文相同。虽然周时代的人不用神明范畴探讨社会的原则和哲学思想,但周时代宗庙之礼的理想,亦以保持天地交通为目标。所谓“配神明之德”,子孙与列祖在天之靈相沟通的活动,祖先与其子孙的关系,也如天地之神明关系一样。先祖之靈降福于子孙,而子孙“治宗庙”、“秉(供)明德”,以追孝于先。可见,此一“礼”因为以宗庙为出发点,故其功能与“孝”的功能一致,人们秉执明德而孝于神,故为了守持神明之德的“节事”、协龢,孝有颇关键的作用,即《孝经感应》所曰:“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
以上都能够说明,从西周以来,礼制“神明”观正是取法于自然“神明”观,且其目的是:社会学天地,保持象天地一样永久的生机。礼制神明观强调:配天地神明之德,以追求家族世世昌盛之生机,并将此概念从家族的生机,扩展到跨血缘关系的社会及国家。从战国到两汉儒家礼学,仍沿着西周礼制取象于天地的作法,而模仿天地“和德”的规范,追求天与天下的沟通以及国家的调节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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