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静云|社会取象于大自然:礼制及孝道的神明观(6)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或可说,国民把国侯的德性当作“型范”。此观念,虽然到战国时期经过了很大的变化,却可溯源至西周王位传承制度的“明型”概念。[21]
第二项趋势,乃西周晚期对在位、在地的传承者采用“明型”概念,这是符合神明观念的“明者在地”、“明照神光”的信仰,强调作明型者(即在位、在地的传承者)以其效法祖宗的行为和礼仪来映照祖先的神光;由于祖先的神光不可直接呈现,唯有通过在世子孙作祖先的“明型”显现不灭。因此笔者认为,“明型”概念也应该归属于“神明观”的大脉络。“明型”概念最早用在王位传承制度里,以表达继承王位者是受天命者的“明型”,故能继续实现天命;此概念的形成应不晚于“天命”概念的出现。在观念的扩展之下,“明型”概念跨越了作王权资格的证据,而泛用于表达父子、祖孙传承不可断绝的关系。
春秋列国统治者为表达自己权威的正统性,沿用原来只有周天子所用之受天命者的“明型”概念,如秦公镈载:“秦公曰:‘不(丕)显朕皇且(祖)受天命,有下国,十又二公不坠才(在)上,严龚夤天命,保(业厥)秦,虩事(蛮)夏;’曰:‘余虽小子,穆穆帅秉明德,睿尃明井(型),虔敬(朕)祀,(以)受多福。’”[22]秦公对受天命者的皇祖秉明德,并作他的明型,同时清楚地表达,其明型是皇祖所赐予多福的“容器”。犹如地载神气以生生不息,活人作祖先的明型以获得自家、自国的寿命。换言之,“明型”概念的重点在天地之合,以成生机。
上述铭文,除了“明型”之外,另用“明德”的概念。中国社会道德思想的“明德”概念,也是源自西周崇拜祖先的信仰以及宗庙之礼。
(三)“明德”概念:从信仰到思想
西周晚期梁其钟铭文曰:“(梁)其肈(肇)帅井(型)皇且(祖)考,秉明德,虔夙夕。”[23]与单伯旲生钟的铭文所載:“肈(肇)帥井(型)(朕)皇且(祖)考懿德”幾乎相同,但因多了一个“秉”动词,所以整个意思其实不同:单伯旲生祈求型纳皇祖考懿德的保祐,而梁其在传承皇祖考、作其明型的同时,承诺日夜不休秉持“明德”。
这种“秉明德”或“供明德”的承诺在西周晚期的铭文中常见于高级贵族的器物上,如叔向父禹簋曰:“余小子司(朕)皇考,肈(肇)帅井(型)先文且(祖),共(供)明德,秉威义。”[24]乍册封鬲亦曰:“乍(作)册封异(翼)井(型),秉明德,虔夙夕,恤周邦,保王身,谏薛(乂)四或(域)。”[25]作册封恭敬,作前人的明型,日夜不休秉持明德,同时慎重周的中央,保护王的生命,且协助管理周影响地之四域。作明型和秉持明德,都是器主针对天上“文神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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