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是三代之治的经纶大法|刘梦溪(13)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又《周书·大诰》的宣示背景,是当武王崩逝之后,周公居成王的相位而摄政,管叔、蔡叔和纣王之子武庚以及淮夷趁机起而叛周,周公决定东征诛叛。因系兵戎大事,先听僚属之议,得到认可,又问卜于周室传下来的大宝龟,结果也是吉卜。于是向叛者宣示举兵事由,其中一个重要理由是问卜之后,已经得到上天授命,岂敢违背,只好发起东征。如此等等,不胜枚举。此可知遇事问于卜筮之重要,乃至《史记·日者列传》发为感叹:“自古受命而王,王者之兴何尝不以卜筮决于天命哉!其于周尤甚,及秦可见。”兹可见上古三代之天人相应相感的风习是何等牢结难易,而其影响所及则千载犹存。
第七畴“稽疑”的特别之处在于明确标示,遇有大事,在卜筮之前,需要征询卿、士、庶人的意见。如果是“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此种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必定万无一失。如果情况不是“大同”,而是互有歧异,也有相关规则。“稽疑”本文给出的卜筮七兆,为雨、霁、蒙、驿、克、贞、悔。前五兆用于卜,后二兆用于筮。《周礼》掌太卜之官所实施的各种卜筮之法,包括三兆之法、三梦之法和三易之法。“稽疑”所列之后二兆,即可用“三易之法”得之。“稽疑”本文:“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可作二解,一是筮不过三,即第一次卜而不吉,可以卜第二次、第三次,如果第二次、第三次均为不吉,便不合再卜。实际上想做却又疑而不决之事,就不应该谋求实施了。又一说为孔颖达《疏》的解释,认为“三人”者,是“三法并卜,法有一人,故三人也”。
前已言及,依《周礼》卜筮有“三兆之法”“三梦之法”“三易之法”,如果同时使用三种方法,每一种方法都由一名专业的占人执行,所得结果只要二人同为吉或同为凶,就可据此而定。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同用“兆法”或“易法”,每一种也是三人分别为之,所得结果也是从相同之二人定吉凶。但这里有个约定俗成的预设条件,即执占者必须都是贤智之人,“若三人之内贤智不等,虽少从贤,不从众也”。此诚如马一浮先生所说:“三占从二者,必三人者钧贤智也。若不问其贤否而唯舍少以从多,则世间愚不肖之数恒过于贤智,其违道而害事也必矣。”马先生还以古例今,提出:“今人亦盛言服从多数而不知其蔽也,夫岂明用之旨哉?”有意思的是,孔颖达在广征博引大作义疏之后,竟然发出了慨叹,写道:“卜筮之事,体用难明,故先儒各以意说,未知孰得其本。”盖天心即人心,通灵之事,要在一心之诚,全体是敬,即为万有,又岂在方法之娴熟与否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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