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勇、刘宇: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4)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为推动短、中、长期目标落实,应完善区域和行业碳排放总量目标分解机制。对于区域目标分解,探索基于经济发展和碳排放区域特征的国家碳排放总量目标地区分解机制,探索碳排放总量目标逐级分解、上下级目标紧密衔接的方法,完善地区目标监控和考核制度,保障国家碳排放总量目标的落实。对于行业目标分解,开展主要碳排放行业发展阶段诊断和总量控制目标确定工作,建立行业目标和国家目标衔接机制。
3. 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碳排放总量控制中的作用
进一步完善现有行政手段,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是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实现的保障。但更重要的是,要挖掘市场潜力,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以碳排放权交易和行业总量控制目标相结合为出发点,建立配额总量和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衔接的碳交易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加快制度创新和新技术应用,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和活跃度,充分发挥市场在碳减排中的重要作用。
三、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的建议
根据上述思路,可着重从碳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和监测制度、碳排放总量目标管理制度、市场化碳减排制度三个方面,推进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的建立。
(一)建立碳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和监测制度
1.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机制
一是要建立“横向协调,纵向衔接”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组织机制。国家层面,加快完善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组的职能设置和运行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委、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共同推进全国和各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跟踪统计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国家碳排放和温室气体总量。地方层面,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工作,参照国家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小组,协调推进本地区碳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制度的完善。上下级政府间应采取常态化的全口径总量和行业总量的衔接传导机制,确保同级地区和行业碳排放总量之和与上一级核算的地区和行业碳排放总量保持基本一致,确保碳排放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为确定碳排放总量目标、实施目标分解和制定减排措施奠定基础。
二是要制定“内容明确,方法科学”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基本框架。根据碳排放总量和行业碳排放控制的需求,梳理各部门需要统计的基础数据口径、统计频率等质量要求,包括工业行业、交通运输、建筑运行等领域的煤炭、油品、天然气、电力、热力等能源品种消费量、转化加工量、损失量,落实各部门对其职能范围内的数据统计核算和数据质量保障责任。建立能源低位发热量、含碳率、碳氧化率等因子参数数据库,科学选择适用于各地区、各行业的参数,保证全口径和各行业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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